宁波启动对147个抗生素二次议价
日期:2015/6/22
宁波市卫生局
根据《宁波市公立医疗机构共同体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要求,受宁波市公立医疗机构共同体委托,宁波市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办公室对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二批)中标的抗微生物药品进行公开集中采购。
一、采购范围
本次集中采购产品为浙江省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第一、二批)中标范围内,口服剂型中标价格高于10元(含10元),注射剂型中标价格高于5元(含5元)的抗微生物药品。《浙江省低价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一)》中标药品不纳入本次采购范围。采购目录见附件一。
二、采购方式
采用资质入围、品牌(企业)遴选和价格谈判三步评审法,确定成交结果。
三、报名资格
(一)只接受浙江省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第一、二批)中标产品的供应商报名。
(二)本次药品集中采购的供应商应为药品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设立的销售本公司药品的商业公司、进口(含港、澳、台地区)药品国内总代理(无国内总代理的,应为境外授权的浙江省的代理商)等可视同生产企业。代理商需递交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协议)。
进口药品的代理权存在争议,且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报名截止时,争议仍无法自行解决的,采购方有权拒绝该药品参加本次药品集中采购。
四、报名时间
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7月3日(业务受理时间:8:30-17:00)
五、报名地点
浙海大酒店二楼华锦苑(宁波市联丰中路88号)
六、联系方法
联 系 人:顾佳年 朱波
联系电话:0574-82835042,82835019
传 真:0574-82835042
信息发布网站: http://www.nbws.gov.cn
七、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一)供应商承诺函(附件二);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三);
(三)报名产品汇总表(附件四);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浙江省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中标药品中,“达到国际水平的仿制药品”的认定材料,见《宁波市公立医疗机构共同体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
(六)浙江省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中标药品质量层次,按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在浙江省采购平台上交易信息确认。
宁波市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
附件一:2015年宁波市公立医疗机构共同体抗微生物药品集中采购目录.pdf
信息来源:医药精英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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