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鸿鹏:门诊药房要逐步缩小规模,推动处方外流
日期:2019/5/11
据《央广网》报道,两会特别节目《2019全国两会 我为医改献良方》中,邀请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傅鸿鹏,与广大网友聊聊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方面的相关问题。
目前我国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基本成型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是新医改的四梁八柱之一。在医改初期提出建立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供应保障制度。发展到现在,这个制度建设已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建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第二个阶段是在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统筹、推进、生产、流通改革。这个阶段主要包括在十二五期间开展了药品审评审批,药品价格,药品的招标采购等一系列改革。
第三个阶段就是从十三五开始启动药品生产流通全流程改革。在经历了这三个阶段的改革之后,目前我国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已经基本成型,并不断的走向成熟。
我国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基本成型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明确目标:安全有效、公平可及、合理使用;二、明确思路:供给侧与需求侧同步发力,调整利益驱动机制,促使药品回归治病救人本质属性;三、明确内容:生产环节提高质量,流通环节整顿秩序,使用环节合理规范;四、完善体制:组建国家医保局和卫生健康委,在药品管理上进一步完善分工。
基于谈判市场格局17种抗癌药药价基本达到最低水平
傅鸿鹏表示,在17种抗癌药在谈判过程中,国家医保局和专家组都尽全力,对其价格进行压缩和控制。谈判中先后用到了四种价格形成的方法或者参考的依据,一是周边国家的价格,二是药物经济学评价结果,三是医保基金预算,四是中国的市场容量。基于谈判时的市场格局,17种抗癌药基本上达到了最低水平,所有药品都低于所能采集到国家中的最低价。
大部分国产基本药物能够达到价格合理水平
对于价格合理有不同的判断方法,首先是价格水平是不是合理。价格合理在世界卫生组织有推荐指标,与国际上采购药品的价格相比。如果在一个国家或者是地区内,药品的平均价和它相比在1.5倍以内,这认为是合理的。
经过测算,结果表明大部分国产基本药物能够达到价格合理水平。从价格水平上测算,不合理的主要是进口药品,原研药、专利药,以及国产优质仿制药,或一些独家剂型。
对于未来降低药价这方面,傅鸿鹏给出了建议。对于药品价格的控制,在我国最核心的一点是要理顺公立医院的运行机制,使公立医院和药企能够进行一个价格的博弈。
如果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我们可能要调整公立医院的在药品方面的职能,公立医院主要是用药,不在销售药品。门诊药房要逐步缩小规模,甚至剥离,或者说是推动处方外流。从短期之内来看最可行方法是对门诊药房的经济的独立核算。
通过药品销售获得收益的功能从公立医院剥离出去,这是对大多数药品都有效的整体的策略。针对专利药、原研药要加强推进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这个被证明是一个有效的方法。另外目前推行的集中大量采购也可以有效的控制药品价格。
两个新举措满足老年人的用药需求
老年人用药难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是取药比较困难;第二个是很多老年人患有多种疾病,约有50%以上的老年患者同时使用3种以上药物,用药品种多就容易因药物间相互作用而产生不良反应。
对于老年人的用药,政府推出新举措。第一个是长处方。以前到医院就诊,医生开的处方只有1到2周,现在推出的是三个月左右的长处方,可以使老年人一次拿到大量的药品。中间医院做回访,电话回访或者是上门回访。
针对第二个问题,推出药师咨询和处方重配,药物治疗管理。针对同时服用多种药的情况,药师可以看看药品配伍之间是否存在禁忌,及时对药品做出调整,保证老年人的用药安全。
从供给的及时性和价格上,老年人用药目前已经有了很好的保证。老年人常用的高血压、糖尿病等这些药品的价格基本处于价格合理性水平,实际上已低于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价格的水平。
加大罕见病药品研发工作 力争新突破
对于罕见病药品研发工作而言,我国起步晚整体水平不高,近年有快速发展,但比国外仍然有很大差距。对于罕见病用药,除了以上原因,还有罕见病本身的特点。
在这之前,我国经济水平还没有达到相应的保障能力。中国的卫生事业强调预防为主,原因就是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要用在成本效果比更好的干预措施上。
傅鸿鹏认为,前期对罕见病没有足够的精力或经济实力进行关注,是研发能力滞后的一个原因。
对于推进我国罕见病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傅鸿鹏提出三方面的建议。第一个对于现存的罕见病的药品,在价格上进行政府干预,有效降低价格。第二个拓宽罕见病药品的支付筹资渠道。
除自费以外,如果要推进这一块,可以考虑将成本效益比较好的罕见病药品纳入医保范畴。此外,基于慈善和公益,可以有社会性的组织来筹募这方面的筹资。
第三点是可以尝试做罕见病的药品研发工作。我们在罕见病研发工作中有很好的人群基数,因此可以加大投入,争取在这方面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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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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