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出首张“4+7”药品处方,非中选品种将迎来更猛烈的降价
日期:2019/4/16
自3月26日南山区人民医院开出深圳第一张国家“4+7”城市集采中选药品的处方后,深圳市试点的国家“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正式步入实施阶段,市民可以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用上质优价廉的25种中选药品了。其中,乙肝病人一年就可少掏8000元药费。
患者选用非中选药还须自掏部分药费
近日,深圳发布了《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医疗保险相关配套措施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配套措施》),在降低国家集中采购未中选药品价格的同时,还设置了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医疗机构和患者形成合理用药习惯。
根据《配套措施》,对于这25种药品,深圳医保以集中采购价格为支付标准。对于由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GPO)谈判的未中选药品,2019年的降价幅度原则上需维持在2018年采购价与中选药品价格的价差25%及以上。
同通用名下不同商品名的药品,按相同支付标准支付。参保人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就医购药时使用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同类药品(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除外),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参保人自付20%,而且自付比例逐年上调,最终达到国家规定全额自付要求。
“这意味着如果患者要求使用未中选的,且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同类药品,超出部分的价格须自付20%。”宝安区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说。
例如,恩替卡韦分散片(14片)中标价格为8.68元,若患者使用进口恩替卡韦博路定(14片)的价格则要440元,患者须自费付差价(约422元)的20%,即85元左右,而且自付比例还会逐年上升。
罗湖医院集团某社康中心负责人表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目的是为了让老百姓以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设置医保支付标准就是引导医院和患者能多使用集中采购药品,调整老百姓的用药习惯,真正减少他们的经济负担。
非“4+7”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将迎来新一轮降价
深圳不仅是国家“4+7”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城市之一,也是我国率先试点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GPO)的城市之一。自从2016年深圳试点GPO改革以来,集团采购目录内的药品综合降幅达到21.99%,一年节省药品费用15.16亿元。
而随着国家“4+7”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开展,深圳非“4+7”品种药品也将迎来新一轮降价谈判。“深圳GPO将与‘4+7’试点相结合,非‘4+7’中选品种,将迎来比其他试点城市更猛烈的降价。”深圳全药网相关负责人说。
“4+7”中选药品的采购价将成为深圳GPO采购的一个参照标准。据介绍,在深圳GPO新一轮价格谈判中,对于过了一致性评价的未中选药品,降价将在2018年采购价与中选药品价格的价差25%及以上。而没有过一致性评价的未中选药品,降价幅度或将还更大。
该负责人表示,“以25种中选药品价格为参考,深圳GPO采购的价格还会继续下降,进一步解决药品价格虚高问题。”
加强监测预警 保障供应使用
深圳市卫健委表示,与其他试点城市相比,深圳将采取多种措施为“4+7”平稳实施提供保障。
据介绍,深圳将中选药品的采购、交易、配送、监督,通过市公立医院药品管理平台,进行全流程在线监管,确保采购量实时提醒,实现对与中选品种同通用名不同产品使用量、对与中选品种同一类别不同通用名产品使用量的准确实时监测,为顺利完成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此外,深圳还将完成中选药品任务量通过评估测算,分解到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压实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的责任。对各公立医疗机构采购合同总金额及预付款金额进行仔细测算,保证50%中选药品预付款及时到账。
深圳市卫健委表示,将通过深圳市药品集团采购组织(GPO),细化采购方案,制定中选品种存放监管措施,加强信息系统和预警监测等措施,落实确保质量、确保供应、确保使用和确保回款。
信息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