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目录调整在即,总理今天发话!
日期:2019/3/29
今日(3月15日),李克强总理召开中外记者见面会,他表示:今年还要做两件这方面的事,一是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门诊用药,纳入医保,给予50%的报销;二是要提高大病保险的起付线,提升大病保险的报销标准。
此前(2019年3月13日),国家医保局公布《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本轮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正式启动。2019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整体框架接近于2016~2017年上一轮目录调整,在此基础上有一些新制度的确立,其主要看点如下:
1.1 从时间表的提出看政府行政效率的提高
根据征求意见稿,本次药品目录调整分为准备(2019年1~3月)、评审(2019年4~5月)、常规目录发布(2019年6月)、谈判(2019年6~7月)、发布谈判目录(2019年8月)五个阶段。目前已是3月中旬,这意味着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前期准备工作已近尾声。
时间表的公开提出在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征求意见稿中首次出现。从整体时间安排来看,本轮调整从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到常规目录的发布预计需要3个月左右,常规目录的发布到谈判目录的发布预计需要2个月左右。
对比2016~2017年上一轮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实际花费时间,常规目录形成时间缩短了2个月(上一轮为5个月左右,2016年9月30日~2017年2月21日),谈判目录形成时间缩短了3个月(上一轮为5个月左右,2017年2月21日~2017年7月13日)。国家层面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操作时间缩短了将近一半。
征求意见稿中并未对省级政策落地时间做出规定。但结合此前网上流传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向各省《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对于省级无权自行增补或删减药品目录的规定来看,如果15%的省级调整空间被取消,可以预计本轮目录调整的省级落地时间也将随之缩短。
结合2019年1月10日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在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要求“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准入流程的明确与行政效率的提高也有利于未来动态调整机制的推出,推进新上市药品治疗优势向市场优势的迅速转化。
1.2 从专家组构成看目录形成的关键因素
与上轮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征求意见稿相比,专家组构成有如下变化:
可见目录形成的关键因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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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基础: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的药品信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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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划分:常规目录与谈判目录,测算专家将对于药品进入常规目录还是谈判目录起到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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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目录(价格费用与药品目录内现有品种相当或较低的药品):咨询专家提出备选药品范围-->遴选专家对备选药品名单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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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目录(价格较高或对医保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独家药品):测算专家提出评估意见-->谈判专家根据评估意见与企业开展谈判,确定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和管理政策。
1.3 从重点药品看未来医药市场的发展趋势
本轮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调整内容“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等”。这是对2016年上轮目录调整征求意见稿中“临床价值高的新药“”与“重大疾病治疗用药”的进一步明确。
从此前三轮国家层面谈判涉及的疾病领域来看,三轮谈判成功的药品共计56个,涉及的疾病领域主要也是癌症、罕见病与慢性病(见下表),印证了征求意见稿中的相关规定。
上述领域也有望随之成为未来医药市场的主要增长点。医保基金是市场上最大的支付方,争夺支付方资源是药品治疗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不可或缺的环节。
先纳入医保药品谈判的疾病领域有可能争取到更多的医保份额;此外,在同一疾病领域内,先纳入报销范围的药品更有可能抢占市场先机赢得患者。
疾病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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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数量
|
癌症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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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病
|
5
|
心血管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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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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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眼科
|
2
|
慢性肾病
|
2
|
精神
|
2
|
糖尿病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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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感染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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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钠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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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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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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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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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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