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商业协会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日期:2015/6/11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七届四次理事会于2015年5月13日在上海举办。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执行会长付明仲代表协会向理事会做了“中国医药商业协会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在相关部委的指导支持下,在会长、副会长单位、理事单位、会员企业的大力支持下,本着“转型、创新、价值、服务”的理念,今年上半年协会进一步完善行业基础统计信息工作,协助政府推进行业标准制定和贯标评级工作,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反映企业诉求,提供政策建议等工作。同时,付明仲对协会下半年工作安排向大家做了介绍。
第一部分 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5年上半年,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在商务部、国资委行业办、民政部、工经联及有关部委的指导与支持下,在会长、副会长单位、理事单位、会员企业的大力支持下,本着“转型、创新、价值、服务”的理念,积极做好与政府、行业、企业需求的对接服务工作,主要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行业基础统计信息工作
1.完成统计制度的修订工作
根据商务部委托协会统计工作的相关职能,协会配合商务部完成了《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的修订工作(两年修订一次)。新的《药品流通统计制度(2015-2016年年报和2015-2016年定期报表》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从2015年1季报开始实施。新制度设计的指标体系和新增物流、电商两个报表更加贴近行业业态变化,贴近政府未来医改的需求,贴近企业业务需求的转型。
2.做好统计制度的宣贯工作
协会配合商务部,依托各省市商务部门、行业协会、商业协会贯彻落实行业统计制度。协助商务部在3月份组织完成了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并参与区域行业统计工作的宣贯培训工作。截止到3月底,直报企业覆盖数量进一步增加,已达1309家,其中零售企业277家、批发企业861家、批零兼营企业171家;预计2015年内,直报企业数将增加至1400家。
3.加强行业、区域统计分析工作
完成了2015年上半年行业信息汇总、分析、发布工作,完成了2014年行业统计年报汇编各模块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完成了2014年年度行业运行及分业态的专项统计分析工作,逐步建立行业及各业态的统计指标体系及与国际对标体系。在此项工作中,协会加强与各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直报企业的沟通联系,严格把控数据上报、审核、汇总、分析各环节质量,为行业分析报告、行业发展蓝皮书、年鉴提供重要基础信息资料。协助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完成了2014年行业运行分析报告(将于6月份由商务部网站正式发布)。该报告对2014年全国药品流通行业整体规模、销售结构、区域结构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行业发展的主要特点及趋势进行分析预测,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为企业制定发展战略提供数据支撑。
4.强化统计管理基础工作
加强日常统计工作,认真做好统计服务工作,加强与直报企业沟通互动,认真收集《制度》执行过程及系统平台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和系统技术支持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同时,为加快建立行业科学规范的统计调查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提高行业统计数据质量和工作水平,根据新修订的行业统计报表制度首次编写印发了《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工作指引》,共计3万字及部分图示。
5.开展典型样本企业品类信息收集工作
对典型样本企业开展品类信息的收集,梳理系统工作流程、数据标准,完成了2014年全年、2015年1季度相关数据的标准化、数据入库和清洗等处理工作,形成了2014年药品分销、零售连锁企业品种信息报告。
6.编写2014年度药品零售市场分析报告
2014年的药品零售市场分析报告对销售前百位企业从销售结构、区域分布结构、企业效益情况、所有制结构、配送中心等情况多维度进行分析,同时对零售市场整体规模、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药品零售业未来走势进行了分析。该报告还就前百位企业的门店总数、直营店占比、跨省经营及医保定点药店区域分布数据进行公布。
7.组织协调短缺药品调查相关工作
组织协调短缺药品调查工作,完成调研表格的设计、发放、收集工作。2015年上半年开展数据的筛选、对比、汇总和分析工作。
8.行业《蓝皮书》编撰工作
针对2015年药品流通行业蓝皮书组稿工作,协会与社科院、出版社联合召开工作讨论会,通过了蓝皮书写作的基本框架,明确撰写、相关稿件需求和注意事项,并确定主要章节的作者及分工。在此基础上,收集整理2014年行业运行分析相关数据,组织重点企业撰写案例,翻译国外最新行业信息和数据,为该蓝皮书提供素材。目前,蓝皮书编撰工作已进入排版阶段,预计7月份出版发行。
9.实施专项调查统计工作
在协会统一组织协调下,完成2014年药品流通企业应收账款(医疗机构)情况专项调查统计。为更好完成2014年药品零售行业运行分析报告,组织进行2014年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情况补充调查。为了解行业各业态的经营情况,先后组织开展医药物流及医药电商基本情况的调查。
10.推进药品编码标准工作
推进药品编码标准工作是关系行业发展的一件大事。2015年上半年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协会相关会员企业加入工作小组。
二、协助政府推进行业标准制定和贯标评级工作
列入商务部制定计划的《药品批发企业对供应商管理规范》和《药品流通企业关键绩效考核指标(KPI)体系》两项行业标准,2015年3月份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之后整理会议意见、修改标准将形成报批稿上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审定。同时,对《第三方药品运输管理规范》行业标准,在相关企业起草汇总基础上向行业内外征求意见。按照商务部要求,还提交2015年制定《药品流通企业电子数据交互规范》、《药品零售企业药事管理规范》两个标准的申请,已于4月17日由商务部办公厅下达立项。
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零售药店两项贯标评级,2014年辽宁、吉林两省及2015年1季度北京市先后评出首批评上级别的企业/药店,协会积极配合、支持,经全国评委会复审确认并发布《公告》,产生AAA级企业/药店共45家,其中药品批发(物流)企业8家、零售药店37家。目前,上海、浙江、四川等省市均表示在2015年要推进本地区两项贯标评级工作。
三、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反映企业诉求,提供政策建议
协会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除了受政府委托进行调研活动外,还重点开展了一些专项调研,以及时反映企业诉求。2015年上半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汇总整理提交全国人大、政协“两会”五份政策建议稿,分别是《关于在零售药店发展中医保政策支持的建议》、《关于尽快出台<执业药师法>(或<药师执业法>)的建议》、《关于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疗机构拖欠药品批发企业货款时间过长问题的解决建议》、《关于规范中药饮片质量检验标准的建议》、《关于修订<药品管理法>的建议》。
2.根据商务部反垄断局《征求葛兰素史克与诺华设立合营企业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意见的函》的工作要求,对重点企业进行相关品种销售情况调研统计,并将调研统计情况以复函的形式上报商务部反垄断局。
3.温度敏感性药品流通安全试验室工作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工作方针,2014年底完成药品冷链成本价格测试课题的调研、成本因素分析、数据采集及分析工作,2015年上半年进入总体报告审核阶段。
4.受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委托,协会承担组织药品流通行业医药物流现代化发展水平专项调查工作。为了获得真实、完整的资料,协会成立了包括行业内领先医药物流企业、社会第三方物流企业、教学科研机构等在内的业内专家及学者组成的调查小组,分赴全国15个省市和地区实地走访调查近60多家医药流通企业和社会医药物流企业,发放300份调查问卷。2015年上半年汇总编写了《药品流通行业医药物流现代化发展水平调查报告》。
四、落实“十二五”人才培养计划及进行相关岗位的培训
按照《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的要求,协会2015年上半年开办了第十九期高级职业经理人培训班。同时,协会在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的指导下,与中国人民大学合作开展第一期全国药品流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培训,受到行业的广泛关注。
在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指导下,协会联合惠民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研究安排在北京等城市开展零售药店慢性病健康管理培训。根据执业药师的实际需要,针对每一个病种开展专题性的讲解,为执业药师普及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基础知识、营养及健康管理知识,切实提高药师执业能力和药学服务能力,为医药分开提前做好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储备和素质的提高。
五、举办行业发展论坛,促进交流,加强行业品牌建设
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主办的“2015中国药品流通行业资本论坛”,定于2015年5月13日-14日在上海召开。该论坛以“互联网+时代的药品流通行业投资机会”为主题,通过专家学者报告、企业家经验分享等形式,深入探讨如何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互联网的力量挖掘医药行业投资机会。从行业趋势、模式创新、资本运作和投资机会等不同的层次和角度,讲述医药流通企业与资本市场之间的互为关系。
六、做好《中国药品流通》期刊编辑、发行、宣传工作
《中国药品流通》杂志是在商务部市场秩序司指导下,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主办。近半年来,《中国药品流通》杂志本着协会服务政府、服务行业、服务企业的宗旨,紧随行业发展,深度报道国内外最新行业发展动态,集中对益丰大药房有限公司、我的医药网、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行业重点企业发展态势进行报道。同时,及时刊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等与行业相关的最新政策文件,并报道行业专家对此两个文件的解读文章。
自2011年11月份创刊以来,《中国药品流通》杂志截至2015年5月份已出版42期。2015年上半年,为促进杂志在行业内影响力增大,杂志栏目也随行业态势不断改观,新增“医药分开”、“医药电商”、“药房托管”等栏目,剖析医药市场热点、焦点,追踪行业发展趋势,从而起到服务行业舆论引导作用,使之成为药品流通企业、零售药店、制药企业信息交流、共享的平台。
七、促进行业自律,加快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
2015年,协会继续联合中国医药企业发展促进会、中国药文化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医药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共同起草了《中国医药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南》,并将开展医药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工作,提升行业、企业对社会责任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对外影响力。
2.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和诚信意识,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协会已于2015年4月份启动了第七批会员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八、倡导国际交流活动,开拓行业国际视野
协会作为企业和政府沟通与交流的平台,在肩负桥梁纽带作用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走出去”,倡导国际交流活动。上半年,已先后2次组织对外交流考察,帮助会员企业了解国际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动态趋势,学习先进经验,对标国际领先同行反思自身发展。一次是3月初应美国医药分销管理协会的邀请,协会组织会员企业赴美国参加医药分销管理论坛暨分销技术展览,并进行药品流通经营管理交流,参观拜访了当地药品分销企业及零售连锁企业。另一次是3月份组织会员企业前往日本参加第15届日本超级药店展览会,参观了日本各类型零售药店,与日本药妆协会进行交流活动。在6月中旬,协会还将组织会员企业赴英国沃尔格林博姿联合公司进行深入学习。
上半年,协会在与美国医药批发商协会、美国领先药品流通企业等进行卓有成效的交流、学习的基础上获得宝贵的资料。目前已翻译成册的有:①2014年医疗行业展望——分担困难、分享机遇;②医学事务在中国的转变;③2014年全球生命科学展望——变革市场中的反弹与重塑; ④改善医疗保健的患者应用程序;⑤通过设计媒体让患者参与进来;⑥乘着生命科学的信息技术浪潮。
九、开展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服务创新工作
1、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反映企业诉求,提供政策建议
一是组织开展零售药店新版GSP认证费用收取情况调研。针对会员企业反映零售药店新版GSP认证收费过高、负担过重的问题,连锁药店分会对全国各省市区零售药店新版GSP认证收费情况进行调查;共调查31个省市区, 经整理汇总后上报国家食药监总局和商务部市场秩序司。二是组织开展实施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在药品零售环节上相关建议的调研。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1号)》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全部入网,对所经营的已赋码药品“见码必扫”。针对部分会员企业反映在扫码工作中同一商品重复扫码给企业增加较高的经营成本问题,协会就相关内容对会员企业做了调研并提出建议上报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化监管司。随后,按照药化监管司要求又调研部分企业物流出库和门店入库扫码两个环节增加的具体费用、药品零售企业在物流出库和门店入库上建议节省的环节,经过调研汇总企业意见及建议后上报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化监管司。
2、协助执业药师认证中心推广执业药师徽章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合作,共同开展药店执业药师上岗佩戴徽章的活动。现有金象大药房、吉林大药房、绥中县三益大药房、永安复星、医保全新、河南张仲景大药房、成大方圆、北京永安堂通过协会订购976枚徽章。
十、做好协会基础性工作,积极发展会员企业
2015年1-5月发展新会员12家,截止3月底协会会员共有435家。同时,构建了完整会员信息档案,动态梳理各会员企业信息,保持沟通畅通;了解会员企业需求,关注会员企业发展动态,贴近会员需求开展交流与服务工作。
在上半年,按照全国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工作的要求,协会认真做好评估申报和迎检材料工作,在3月下旬评估专家组的检查中总体获得好评。会后,针对专家检查提出的一些问题和意见制订整改措施,促进了协会工作的改进。
第二部分 2015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搞好行业统计信息系统转型升级工作,逐步健全行业数据库
在商务部直报系统的支持下,主要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新修订统计制度的宣贯及培训工作:协会协助商务部搞好新修订统计制度的宣贯及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加直报企业数量,力争2015年底达到1500家,其中零售连锁企业300家、现代医药物流企业300家、医药电商企业100家。
2.做好行业年鉴统计数据梳理核实和相关分析工作。
3.建立信息汇总加工体系,对国际交流数据、相关品类注册信息、行业政策信息、行业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建立分析服务模块,为行业分析报告积累资料,更为实现信息工作价值化夯实基础。
4.进一步完善药品品种信息系统,逐步将批发、零售前百位企业品种信息纳入报送系统,提高典型调查样本的覆盖率和代表性,不断满足政府、行业、企业了解和掌握药品市场运行发展趋势和品类结构变化的信息需求,逐步建立行业品种数据库集成系统。
5.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的支持下,依托价格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相应工作。
6.召开2015信息年会,为组织开展各项信息工作奠定基础。
7.在副会长和各相关单位支持下,积极推进药品编码转换平台工作。
8.做好协会与社科院合作出版发行2015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蓝皮书的编纂印刷工作,在7月份发行上市。
二、继续制定行业标准及实施两项贯标评级工作
建立行业标准体系是落实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是深化行业管理、促进企业规范发展的重要手段。下半年,继续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并大力实施两项贯标评级工作。
1.对列入2014年制订计划的《第三方药品运输管理规范》标准,在征求行业内外企业意见基础上形成送审稿,并经专家论证以后整理修改上报商务部审批。
2.按照商务部批准下达的2015年行业标准制订计划,组织会员企业和相关单位进行《药品流通企业电子数据交互规范》、《药品零售企业药事管理规范》两项标准的起草、汇总工作,形成征求意见稿。
3.继续推进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与零售药店两项贯标评级向全国范围的推广,推动和指导有积极性的省市自治区开展贯标评级活动。
三、精心打造行业品牌论坛,在创新服务的同时做好企业品牌促进工作
下半年要重点办好三个会议:一是2015年中国药品流通行业现代物流发展大会;二是2015中国零售连锁药店年度大会;三是2015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年度大会。要搞好有关会议主题策划、筹备招商工作。2015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年度大会的论坛内容,主要是引导企业如何顺应经济环境变化创新商业模式、大数据如何改变医药行业、电子商务如何引领盈利模式创新,打造高效流通、卓越服务等多层次运营及物流新模式,促进全面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
四、促进行业业态发展,进一步加强服务工作
1.组织召开零售药店分会会长会。为配合做好连锁药店分会更名为零售药店分会工作,提升分会服务能力与影响力,定于7月30日将在成都召开2015年度零售药店分会会长会,分会办公室要做好会务组织工作。
2.加强零售行业政策研究,协助政府部门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零售药店分会要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完成“执业药师职业规范”、“执业药师分类分级管理”和“执业药师多点执业”调研和相关规范制定,配合国家食药监总局、商务部进行相关政策的调研。
3.为加强医药供应链企业之间合作与管理,协会将提交理事会审议成立医药供应链分会,下半年积极筹备召开成立大会,设立办事机构,开展相关活动,为供应链优化做出贡献。
4.促进会员企业之间交流、学习,提升行业整体经营水平。下半年,要组织部分会员企业进行企业间走访学习交流活动, 拓展视野,推广优秀企业的先进经营模式及管理经验。组织零售会员企业参加协会组织的出国考察活动,不断开拓国内企业的国际视野。学习国外优秀企业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对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作用。
5.继续抓好行业“十二五”人才培训规划的落实工作。在商务部指导下,下半年继续落实药品流通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的培训工作,协助各省培训基地组织开展各项培训工作。根据企业需求,安排开展零售药店慢性病健康管理、物流管理、医药电子商务、统计员与运营分析员等专业和岗位培训。
五、促进行业自律,加快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4月份启动第七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并于2015年末药品流通行业年度大会上公布参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2.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
2015年底,协会继续联合中国医药企业发展促进会、中国药文化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医药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共同开展医药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发布工作,以提升行业、企业对社会责任工作的重视和扩大对外影响力。
六、加强与国际药品流通行业企业交流
2015年下半年拟组织两次出国学习活动。一是组织分销、零售企业会员赴欧洲学习现代医药物流管理;二是组织副会长单位参加10月份在韩国召开的第二届亚太药品流通行业高峰论坛。
同时,协会将就上半年出国考察带回的国外领先企业最新信息资料翻译整理后提供给各会员单位。这些资料能够给各会员企业带来全球领先的药品批发与零售管理技术和管理经验,提供跨国药品流通行业企业的经验,有利于促进国内药品流通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七、继续完善协会各项基础性工作
1.对协会网站进行改版升级
为了使网站内容更加丰富、适应协会工作的需要,协会对网站要进行改版升级。网站的栏目设置、功能设计、服务内容和表现形式等都将做一定的调整,按照功能分区重新梳理栏目板块,进一步整合协会信息资源,为会员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服务。
要研究发挥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的作用,多渠道地推送协会各项服务和信息;同时实现协会品牌“病毒式”的传播。
2.依据全国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的情况,协会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对制度汇编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并将优化后的工作流程固化,以提高工作效率。
信息来源:中国药品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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