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公开谴责海正药业白骅等多名时任高管
日期:2018/12/10
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在官网公布《关于对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决定书中显示,涉及时任海正药业董事长白骅、董事兼总裁林金秋,以及董事兼高级副总裁王海彬、董事会秘书沈锡飞、财务总监刘远燕共5人。
经查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经决策擅自修改重要子公司合资合同的重要条款,且未及时披露,此处涉及海正辉瑞制药股权转让事宜。
(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日常经营合同相关内容,此处涉及海正辉瑞终止原合资期间相关协议时涉及品种。
(三)隐瞒影响处置收益确认的回购权等合资合同重要条款,此处涉及披露浙江导明医药增资及债转股事项。
对于以上事项,时任海正药业董事长白骅、董事会秘书沈锡飞做了申辩,具体内容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责任认定见《决定书》原文:
信息来源:医药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