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GPO规则有变:更改配送商数量,调整药品采购价格!
日期:2018/11/18
昨天(10月30日),全药网发布《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配送关系调整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药品生产企业可以自主选择 1 家以上,建议选择 2-5 家具有覆盖深圳市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服务能力的配送企业。
同时,《细则》要求,配送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生产企业委托配送的配送关系进行确认;配送企业不接受生产企业委托的,生产企业可选择委托其它配送企业。而医疗机构按照每一品规选择一家配送企业的原则,从生产企业选择的配送企业中确立委托配送关系。
这意味着,深圳GPO模式试水1年半以来,正式向多元化平台,深圳GPO正在向真正的阳光采购进行过渡。
现行采购
以最低采购价为准
在改变药品配送环节的同时,深圳GPO采购品种价格的规则也发生了变化。全药网昨天同时还发布《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成交品种价格调整备案制实施规则(试行)》明确,本规则仅适用于《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一批、 第二批目录内成交品种的供医院价格下调,其他情况将另行规定。
毫无疑问,药品价格的制定当牵动所有药企的神经,而此次价格调整的依据是,主要有以下三点
▲采集全国各省(区、市)正在执行的(含已产生结果待执行的)与集团采购成交同厂家同品规药品现行采购价,包括中标价、挂网价、GPO 试点城市成交价等;
▲同厂家同品规药品在同一省份现行采购价有两个及以上价格的,以最低采购价为准;
▲国家谈判目录、国家定点生产目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等项目涉及的药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此次药品价格的制定尽管还延续着“以最低采购价为准”的基本原则,但相比于以往,直接砍掉30%的零售价来说,规则相对宽松了许多。
然而,深圳GPO的药品价格流程将调整为
▲由集团采购组织负责采集与其成交品种同厂家同品规药品全国最低采购价并进行核对;
▲集团采购组织通过企业函件、邮件等形式与生产企业进行价格确认,并将确认材料连同《价格调整申请表》、《价格调整品种配送关系表》、《价格调整通知》等相关文件一并上报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备案后将相关文件发至市医学信息中心,进行市药品管理系统相关价格信息变更并发布通知。
事实上,GPO模式之所以备受青睐,源自其在降药费、控流程等方面的积极效果。
北京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王岳教授曾公开表示,GPO的优势在于,以量换价,综合规模、资金等多种优势获得更多的折让,可最大限度挖掘市场潜力。
另外,GPO可以参与医院供应链管理。有些省级招标平台虽然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在收到药品30天或60天内向医药企业支付货款,但在实践中很难落实。
而GPO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在省平台框架下构建药品供应链和资金流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提高合同的履行效率。
政府认可
GPO已成大势所趋
药品集团采购组织(group purchasing organization),简称GPO。2016年,深圳在全国率先试点GPO采购,但中标者仅有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全药网科技有限公司一家。
2017年4月,国家发改委官网公告,称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在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此后,深圳进行整改,逐渐引入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但此次文件代表深圳GPO采购的基本法规,若顺利通过,即从制度上避免了“一家独大”的可能。
2017年1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允许医疗机构自行选择在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和广州、深圳药品采购平台上采购,鼓励三个平台形成有序良性竞争的态势。
广东省卫计委主任、党组书记段宇飞曾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深圳市在全国率先尝试“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药品集团采购模式,国务院医改办对深圳市GPO采购给予了充分肯定,要加快推广深圳GPO。
尽管深圳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金额,每年仅为60-80亿,但在调整之后在广东省内推广,将迅速影响广东全省1500亿的市场,所有药企都不能掉以轻心。
特别是2017年,深圳GPO两批1159个药品,平均降幅22.57%。其中,两个生产厂家以上的竞争性强的品种降幅47.45%,抗感染类降幅36.4%。
据药物经济学专家介绍,在药品招标采购平台,药价一般会降低20%到30%。GPO在此基础上再砍20%到30%。一般来说,GPO可以使药品降价24%到40%。
在医保基金压力不断加大的今天,降价还是刚需。随着今年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知,宣布终止对上海GPO涉嫌垄断案的调查,GPO似乎再次得到了认可。
多名业内人士均认为:GPO是药品采购制度改革的大势所趋。尤其是,进入2017年以来,广东已有多个地级市希望试点GPO采购,未来药品采购将逐步规范。
编辑:linwei
信息来源:健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