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运营,一线操作,特医食品临床推广最新策略,医药人转型必读!
日期:2018/10/23
“春风十里,不如营养一滴,改变落后观念,还营养为一线治疗”!首都医科大学附属世纪坛医院胃肠外科并临床营养科主任、中华医学会肠外肠内营养学分会主任委员石汉平教授在全国营养大会上呼吁政府和医学界,“要充分认识营养的重要性,将营养诊疗纳入医疗收费系统及医保覆盖范围,鼓励行业企业生产更多、更好的营养产品,推动营养治疗的全面深入发展”。
《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15)》指出,我国明确诊断的慢病患者超过 2.6 亿人,有71%的住院患者没有得到任何形式的营养治疗,50%以上的社区老人存在营养不良,其中以营养不足、微量营养素异常为主。93%的住院患者未接受过规范的营养教育,90%以上的患者把灵芝、人参、冬虫夏草等保健食品当作特医食品,95.6%的患者存在营养知识误区,认为营养补充与治病无关。
全国40岁及以上人群,主要慢病(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等)发生率超过40%;成年女性营养不良(特指营养过剩,超重+肥胖)发生率为42%。
营养教育任重道远,营养治疗重任在肩,营养市场无限广阔!
当下全国各级医院的营养产品市场现状如何?如何开展特医、特膳营养类产品的临床推广呢?
按照国家对医院分级设置标准,目前三级医院均设置有营养科,二级医院一般设置了营养门诊,各地发展状况因经济水平和医院重视程度而有所不同。较大的医院营养科设置越完备,有门诊和病房,主任为专职。一般医院的营养门诊,主任多由内科医生兼任。
随着各级营养学会的壮大和学科建设的发展,随着营养检测设备和手段的不断完善,和营养治疗产品的不断丰富,营养科在临床治疗中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营养产品的增长将大大超过药物的增长。抢占营养产品的销售渠道和医疗专家资源,就是抢占未来3年内特医食品在医院市场的巨大发展空间。
限于产品的身份问题,医院尚未设置此类产品的医疗收费编码,所以暂时不能直接进入医院药房的收费系统。但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开展销售:
1、首选医院营养科:可以通过医院后勤系统或直接以科室对外采购营养类产品(目前尚未有正式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有部分为婴儿配方类特医食品、保健食品,一般多为SC批文的特殊营养或特定配方的食品)。
2、一些大的三甲医院由工会后勤在院内门诊或住院部楼下开设有医疗或病员用品生活超市,通过超市销售。
3、医院合作或托管的开设在院内的药店。
4、院外附近的药店、生活超市,优选药店和品牌生活超市,尽量放弃规模较小摆放凌乱的超市,否则会降低产品身份。
5、一般放有外企营养食品(如雅培、雀巢、美赞臣等)摆放的店铺,渠道相对成熟,处方流失率较低。
6、营养食品经营资质相对药品要简单,一般只需要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部分商超不需要发票,有些需要普通发票(票面额3-5%缴税),有些企业需要增值税发票(差额16%缴税)。
以上这些只是医院渠道,一旦医院市场启动,会带动药店、慢病管理机构、健康会所、美容院、商超等渠道的销售,市场全面开花,远超传统药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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