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来啦!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大亮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20日揭开面纱。当天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两部门官网开始为期两周的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 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3.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4.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支出的,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额扣除;
5. 大病医疗方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