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调整带量采购规则,半数药品降价40%!严肃处理“二次议价”!
日期:2018/10/6
虽然业界吵得火热,但“带量采购”仍义无反顾地前行。
近日(9月19日),在带量采购“标杆”城市——上海,由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主办的“引导药品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吹风会”如期召开。会议透露,在此前自费药品挂网议价,带量采购的基础上,上海市将“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周期一年。
▲ 会议现场
会议透露,目前上海药事所除配合国家医保局试点药品带量采购外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机制和以前相比有所变化,侧重体现“事后提醒、警示”作用,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并没有推翻原有的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进一步深化、优化招采工作的方式方法。
分析人士指出,这无异于彻底打开上海药品市场大门,而在11省、市带量采购即将启动之际,上海开始全面挂网,意味着带量采购将走得更远,而其探索经验或将很快在全国推广。
事实上,近日在业界激起巨大“波澜”的11省、市带量采购,其实施方案即脱胎于上海市的三批带量采购实施方案,即60%~70%的市场份额给中标企业,其他企业分享剩余的30%~40%。(详见>>全国市场生变!医保局首批采购清单出炉,覆盖11省、市!)
采用这一方式,上海三批带量采购,首先促成了大量药品的大幅降价。据统计,已公示中标价格的36个品规,降幅在2%-93%之间,共24个品规降价50%以上,平均降价55.7%。
▲ 来源:兴业证券经纪与金融研究院
同时,最新公布的第三批带量采购结果,更进一步证实了带量采购在促进仿制药替代原研药方面的实力——不肯大幅降价的进口药“全军覆灭”。(详见>>上海市第三批招标结果已出?拜耳、辉瑞、赛诺菲……没中标!)
业界分析,同时握有医保和药采等规则制定、组织实施大权的国家医保局,将重点考虑在现实医保资金池的水平基础上,如何兼顾不同用药水平和产业情况,采取药品中标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紧密捆绑的方式,分层次合理补偿,以实现相关利益最大化。上海模式似乎与之契合度更高。
在继续强调“价格发现”的同时,上海新一轮试点中,行政部门侧重在引导价格和事中事后监管上发力的端倪也已显现,企业诟病的“二次议价”、“只招不采”等问题或将得到解决。
90%药品退出,半数药品降价40%
试点成绩是全面挂网议价“目标”?
50%的品种降幅达40%左右,价格为五省最低;自费药品编码已由1万多个/年下降到2500个/年,实际发生采购的仅1000个。
这是上海自2017年7月对自费品种实施直接挂网议价以来取得的成绩之一。
上海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后,药价是否会全面大幅降低?业界分析,上海市此次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吹风会,以“引导药品价格市场形成机制”为主题,也可见全面挂网后,促进药品价格回归合理仍是主旋律。而且在方式上似乎也有很大突破。
长期以来,药品招标采购环节,由于“招采分离”、“点菜的不买单,买单的不点菜”、医药腐败,以及市场机制未能发挥作用,价格调动联动难以反映市场供需关系等原因,药品价格“虚高、虚低”并存,劣币逐良币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了“二次议价”、“只招不采”等情况,令企业苦不堪言。
相关负责人表示,正是基于医药行业诟病以久的上述问题,为理顺政府跟市场关系,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放开市场,严格准入,上海药事所加快探索以市场机制为导向的招采模式,让药品价格医保支付标准具有合理性。
全面挂网议价方案6月份已经各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目前为细化落实阶段。
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会长杨骥民认为,依此方案,未来,通过阳光平台的公开公平竞争,性价比高的药品将脱颖而出。
引导议价
设“红黄蓝”三线机制、第三方评价
政府主导下的招采,让政府成为价格虚高的“背锅侠”。未来,将更多通过制定规则引导价格发现。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全面挂网议价规则包括三方面
1、挂网议价常态化:调整价格无周期限制,可由生产企业随时申请,与医疗机构议价成交。
2、新进药品门槛:坚持三个原则 “拾遗补缺、鼓励创新和实际需求”。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科学设置红黄绿线机制。同时,加强公示和约谈,所有的品种价格全部还原至“片、支、粒”。
具体到操作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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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负责新产品申报和已挂网价格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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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药事所负责提供十五省市价格供医疗机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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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负责外省市价格监督、议价结果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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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则要按照红蓝线线机制与生产企业议价。
◆ 所谓的三线机制,对于医疗机构是
绿线:本市医疗机构议价结果最低价与15省市最低价两者最低者;是议价提醒。
黄线:原中标价或挂网价人社部药品编码标准库内同一编码品种的药品在本市医疗机构议价结果最高价;是议价预警。
红线:化学药品仿制药,红线对应原研药品议价结果最高价;其他全面挂网公开议价范围内的药品,红线对应十五省市平均价(十五省市平均价:十五省市最高价与最低价的平均值)。属议价锁定。
◆ 对于定点药店
黄线:人社编码库同一编码药店议价最高价;
红线:药品外省市最低零售价和同企业同品种医疗机构议价结果最高价按三比价规则折算。
同时,此前试点的药品第三方评价——根据工信部、阳光采购平台信息 对阳光平台药品实行客观指标打分,系统设定不能篡改,鼓励采购性价比高的药品,反应药品采购异常行为,也将为全面议价提供参考。
除了引导、发现价格,行政部门也将更加注重监管,在这里“红黄蓝”三线,也是“保险丝”
1、关闭采购:一年内无采购药品予以关闭采购处理。
2、质询约谈:隐藏真实价格(如:线下开红票)严肃处理;对频繁“闯黄灯”的医院提出质询。
3、价格更新:新15省市价格执行1个月内更新,45天内完成。
4、议价监督:药企错、漏价格信息的,暂停;供应商规避执行阳光采购的暂停配送资格。
也就是说,无论生产企业,还是医院、药店,如果违背“促进药价回归合理”的初衷,违反“公正公开公平”议价规则,出现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如“二次议价”等,都将受到处罚。
信息来源:健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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