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基药重大改革:基药必须优先使用,医院不得拖欠药款
日期:2018/9/24
9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基药新政正式出台!“基药新政”强调了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否则通报的强硬命令,同时加强了基本药物供给配送的保障,明确医疗机构不得拖欠基药款项。
2009年8月,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9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正式实施。
时隔9年,国务院今日再次出台文件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在顶层设计层面做出调整,并在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使用等多个环节做出制度性安排,明确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政策未来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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