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在组织带量议价采购环节中,当药品价格降到全国最低成交价格时,将终止降价谈判,并执行全国最低成交价格。对于妇儿专科非专利等药品,此次议价将以“保障供应为重点”,“带量采购价格”会“合理确定”;对于低价药来说,则以“全国采购均价为基础”;而此次采购降价的重点,无疑将是“高价溶媒、中药注射剂、辅助用药及抗微生物药物”,药品采购方将按照先易后难(分割包围打运动战、歼灭战)的原则逐步开展有针对性的降价谈判(靶向性很强)。
可以预见,此次带量采购的底线就是全国最低价,这种带量谈判更像是一种过程复杂、运动式的低价在线联动。谈来谈去,无非就是全国最低价。但令人不解的是,《方案》竟然要求企业要提供出厂价。如果是为了推进两票制,这份《方案》无疑显得管得过宽但不一定什么都能顾全得到;如果是为了降价药价,在两票制的背景下,出厂价的提供无非就是让药企再进行一次高开而已,意义已经不大。
总体来看,方案结构清晰度一般,对于药品分类及其采购办法过于简单。同时,也没有涉及到评审分组(质量层次划分)等因素,具体议价方式怎么议也是语焉不详,对于断货缺货的药企,《方案》有相应的制约方法,但对医疗机构采购回款等关键环节的有效配套措施则没有看到相关规定。但此次带量带购的聚焦点即降价点也比较明确,大家可以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认真算算根据此次带量采购,自己的品种究竟是否能够实现价格坚挺抑或被辣手摧花。
在经历了各省竞相压低药价的风潮,药价越来越低,药企前方的道路越来越艰难,尤其是在省级招标片区再招的大背景下,中标的结果没有相对固定的周期,纵有好品种,谁敢做?就算价格暂时定了,但后续大量的医院临床开发与眼巴巴的等待药事会召开就足够折腾得你五迷三道、身心俱惫。但事实告诉广大的药企同仁,在医药政策面前,真正的抵抗就是延缓,延缓降价的趋势,充分运用好规则,以时间换空间,能争取一秒是一秒,能少降一份是一分。春天已经来了,但新一轮降价严冬,谁能活过去,尚未可数。辛苦的药招人,千万别说你想静静,停不了的标与二次议价,就是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