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上海药事所将负责国家集采试点工作
日期:2018/8/25
8月3日下午,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的17家生产企业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北京参加“仿制药量价采购座谈会”。
会议主要内容为:
1、针对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试点城市重新进行采购。
2、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逐步替换原研药市场。
3、讨论用各省70%的市场份额交换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以及原研产品的最低报价,并此产品的最低报价作为医保的支付价是否可行。听取代表省份意见。
此外,从消息人士那里笔者获得了《联合采购办公室职责任务与工作要求》(讨论稿)。讨论稿显示,上海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物管理所将负责国家医保局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的日常工作并具体实施。
据公开信息,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上台后首先走访了福建医保办,上海是他走访的第二站,从目前来看,显然上海更受国家医保局的青睐。
讨论稿表示,根据国家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的方案,在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试点城市(参加会议省、市确定)各委派一名代表组成联采办公室,内设监督组、专家组、集中采购小组。由上海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承担日常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
联采办工作内容包括:1.组织品种遴选;2.收集品种采购数量;3.受理企业递交资料;4.发布采购结果;5.为医疗机构和企业提供咨询;6.处理投诉;7.作出处理;8.向国家试点办报告工作;9.其他。
采购事务管理所设在上海,并且由上海承担日常工作和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可见国家医保局对上海药品招采模式的肯定。
此前,据媒体报道称, 7月31日至8月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赴上海市开展工作调研,实地考察了市医保中心、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等单位,详细了解了药品招标采购、医保信息化建设和基金监管等情况。
胡静林强调,当前,要精心组织好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通过带量采购推动药品价格下降;要加强顶层设计,规范各类标准,尽早实现全国医保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此外,会议表示,关于加快推进抗癌药降价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积极推动,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显。
对目录内的抗癌药,积极做好省级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切实降低药品价格;国家医保局已印发通知提出要求,各地也在抓紧部署,有的先行地方还积极探索了区域联盟集中采购,放大市场,激励企业降价。
据了解,目前一些企业已主动下调部分药品价格,在甘肃、湖北等地的药品采购平台上已可见部分挂网药品价格的下调。
税降价工作,我国从5月1日起将抗癌药等药品进口关税降为零,同时企业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部分进口抗癌药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根据税收政策调整,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涉及的12家企业,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对药品价格进行了重新测算。
国家医保局组织财税专家对企业测算结果逐一进行了复核,并与企业就调整后的医保支付标准或挂网采购价格签署了补充协议。下一步,将督促企业按约定向各省招采部门提交调价申请,尽早实现抗癌药终端价格的降低。
关于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按照国务院统一决策部署,国家医保局牵头组织开展。目前,正在结合地方经验,按照质量、价格、数量相联动,招采、供应、结算、医保相衔接的原则,抓紧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关于抗癌药准入谈判工作,国家医保局已经组织专家通过评审、遴选投票等程序确定了拟谈判药品范围,目前正在与企业确认谈判意愿,下一步将启动谈判材料准备、专家评估和具体谈判工作。
专家提出的拟谈判药品均为治疗血液肿瘤和实体肿瘤所必需的临床价值高、创新性高、病人获益高的药品,覆盖了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肾细胞癌、黑色素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淋巴癌、多发性骨髓瘤等多个癌种。谈判工作预计9月底前完成。
来源:江苏医药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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