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药采试点将启动,一致性评价药品是重点!
日期:2018/8/14
大批原研药将被仿制药替代。
昨天(8月3日),在国家医保局组织召开的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座谈会上,就通过一致性评价形成三点意见,其中之一为“讨论用各省70%的市场份额交换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以及原研产品的最低报价,并此产品的最低报价作为医保的支付价”。
这意味着,原研药将迎来与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的正面交锋,而性价比更高的仿制药似乎已胜券在握。
同一天下午,17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生产企业已受邀参加国家医保局组织召开的“仿制药量价采购座谈会”。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自去年年底公布第一批通过品种名单后,加标签、进“橙皮书”、直接挂网等政策陆续落地。4月份,国办又发布《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赋予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在集采、医生处方、医保支付标准上,与原研药同等的权利,被称为三“板斧”。
虽然此后,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遭遇了与普通仿制药比低价、临床医生不认可等尴尬问题。但,分析人士指出,随着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开展,这种错位将得以纠正,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将回到与原研药竞争的轨道上来。这也意味着,三“板斧”将真正发挥出威力,大批原研药,特别是已经过了专利期还保持高价的进口原研药,将面临被替代的命运。
而“标杆”上海,已经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前景。
试点
仿制药将逐步替代原研药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辽宁、广东、福建、四川、陕西等多省药品招采行政部门参与了此次(8月3日)召开的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座谈会。
据悉,此次会议三大主要内容,均围绕通过一致性仿制药替代原研药展开:
这意味着,未来原研药、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高仿药),至少将占据各省70%的市场。而对已形成“1+3”格局的品种,根据此前规定,原则上不再采购未通过执行一致性评价品种,理论上,原研药、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将占据全部市场。
而根据要求,获得70%市场份额的原研药和仿制药,还要面临医保支付标准的“筛选”。与原研药相比,仿制药的价格往往更低,以其中的最低价作为医保支付价,结合总额预付下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以及医疗机构的控费压力,将成为医疗机构、临床医生的首选,真正在临床上替代原研药。
标杆
上海第三批药采已实现替代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是国家医保局的主要职责之一。而这项工作又几乎是关系到整个行业大事。
上世纪90年代至今,各省份已形成了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当地特点的招采模式,比如北京的阳光采购、深圳等地的GPO、重庆交易所模式、以“三盟联盟”为代表的跨区域采购联盟等。国家医保局会更青睐哪一种?业界似乎已经有了答案。
日前(7月31日-8月1日),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赴上海市调研,实地考察了其医保中心、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等单位,详细了解了药品招标采购、医保信息化建设和基金监管等情况。这是国家医保局挂牌以来的第二站,第一站是福建三明。如果说在医保政策上,国家医保局更倾向福建模式,那么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面,无疑更青睐上海。
坊间流传的《联合采购办公室职责任务与工作要求》(讨论稿)显示,上海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物管理所将负责国家医保局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的日常工作并具体实施:
-
根据国家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的方案,在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试点城市(参加会议省、市确定)各委派一名代表组成联采办公室,内设监督组、专家组、集中采购小组。由上海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承担日常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
-
联采办工作内容包括:组织品种遴选、收集品种采购数量、受理企业递交资料、发布采购结果、为医疗机构和企业提供咨询、处理投诉、作出处理、向国家试点办报告工作、其他。
-
采购事务管理所设在上海,并且由上海承担日常工作和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而上海对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一贯是支持态度,不仅是第一家落实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直接挂网政策的直辖市,且此后每次国家公布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名单,该市药采中心都几乎同步挂网。6月7日的第三批集中带量招标采购拟中标结果显示,瑞舒伐他汀钙片、盐酸氨溴索片、氟康唑胶囊、格列美脲片等多个知名品种仿制药中标,阿斯利康、勃林格、辉瑞、赛诺菲、拜耳未中标。(详见>>《上海市第三批招标结果已出?拜耳、辉瑞、赛诺菲……没中标!》)
分析人士指出,当时这些跨国药企未中标只是失去上海市场,未来他们还面临失去全国市场。
信息来源:万英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