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长要求:推广福建模式
日期:2018/6/30
昨日(6月19日),据福建省人民政府网通报,6月15日-16日,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一行来闽调研医疗保障工作。
省医改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医保委主任李红,省政协副主席、三明市委书记杜源生参加了调研座谈。
胡静林一行深入考察了三明市医管中心、市第一医院、沙县高桥镇卫生院和新桥村卫生所等,并听取了福建省、三明市医改工作汇报。
胡静林局长一行与三明市医保局、市医管中心工作人员合影留念
此次医保局领导上任后,第一站调研即选择福建三明,其中深意不言而喻。
胡静林首先充分肯定了福建医改成效,指出福建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高度重视医改工作,加强顶层设计,着力体制机制改革,大胆创新、勇于突破,为全国医改提供了借鉴,尤其在医保体制改革方面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福建模式。
从2012年开始,福建省三明市开展了医药、医疗、医保三医联动的公立医院改革,在降低医药收入占比、提高业务性收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了各方的关注和肯定,成为我国医改领域名副其实的先锋。
此次调研,胡静林要求,要认真学习三明经验,推广福建医保改革模式,充分发挥医保的改革牵头引擎作用,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加快建立统一高效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保障。
此前,国家医保局组建之时,便明确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纳入职责范围’,而之前,主要是由卫计委负责。而这与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异曲同工之处,医保作为支付方将主导药品采购。这也被业界解读为“三明模式”获得国家层面认可,未来即将全国推广。如今看来,不无道理。
作为医改明星的三明是典型案例,最早“改弦更张”,由医保统管招标,以整合医保管理体制和改革支付方式为重点,增强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取得了显著的成效。17年更是打破以往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模式,实施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不再按双信封招标等传统模式分类采购,而是实行所有药品阳光挂网,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片区开展联合议价采购,通过采购价、医保支付结算价、医保最高销售限价等不同价格的相互嵌套和制约,促使医疗机构将药品作为医疗成本进行管理,调动其参与议价的积极性。
三明由医保管理的药品采购,改变了以往医保部门单纯作为费用支付方的角色定位,开始发挥医保议价功能对总体医疗成本的影响。势必成为今后医保管理必然要践行的一条途径参考,也为全国范围内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的出台进行铺垫。
由于业界一直强调应按照“谁使用谁招采,谁付钱谁管理”的原则,全国一些地区逐步试行并推出了以医保部门主导药品招采的模式。
2013年,三明在全国成立首个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率先实现“三保合一”;
2016年,福建开始在全省推广“三明模式”,正式成立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
2017年3月,福建省在医保办主导下启动了新一轮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购,将医保支付价与全国最低价挂钩,并将此作为阳光采购报价限价;
而福建的医保管招采的做法也在其他地区开展起来。
广东、海南等分别于2017年建立了广东省医保基金管理中心(挂靠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海南省医疗保障管理局,主要承担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
浙江、天津、重庆、甘肃等省市都表示,已将医保与药品招采有机结合。
而安徽、陕西,湖南省湘西,辽宁省锦州等地也均表示,将成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
另外,随着全国各地不断推出三明模式的复制版,孤岛效应逐渐被打破,再加上此次医保局局长亲自为其站台,未来三明经验或许会被更多的省份学习模仿,福建模式会被逐步推广至全国。
信息来源:赛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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