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药企发布公告,停止药房托管业务!
日期:2018/6/30
步长联手九州通,停止托管医院药房。 6月20日,步长制药发布了《对外投资进展公告》,调整了原本和九州通联手托管医院药房的计划。《通告》内容显示:因国家政策变化,湖北步长九州通战略业务也随之变化,公司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业务模式的议案》,拟将原议案中的医疗机构药房托管业务模式(包括药品、 耗材、中药等集中配送等)调整为专业药房业务模式(包括院内专业社会药房、 DTP 药房、院边药房、院边门诊等)。 “医学界”了解到,步长制药涉足药房托管起于2017年,当时,步长制药发布公告称。将与九州通合作设立公司,开展医疗机构药房托管(药品、耗材、中药等集中配送)业务。双方合作期限暂定为十年,合资总公司注册资金暂定为9800万元人民币;九州通当时也公开表示,通过开展药房托管业务,可进一步扩大其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提高盈利能力。 当时的步长制药认为,对于医药工业企业步长制药来说,托管的地域范围越广,托管的医院越多,就越有利于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以双方的实力,很可能将药房托管的业务做到让行业关注。如今,由于政策因素,药房托管已成为“众矢之的”,目前已被多个省份叫停。 药房托管曾是一种“新趋势” 虽然药房托管目前已经走到了穷途末路,但在此前一顿时间内,曾经被认为是一种“新趋势”。根据相关规定,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门诊药房随即从利润部门变成了成本部门。这也促使各地医院尝试将药房剥离,托管药房也成为了工业企业与连锁药店觊觎的对象。 康美药业就曾对广东10家医院药房进行托管,并且商定,由医院负责制定《医院用药目录》。康美药业的药品供应链及服务延伸至医院仓库,后者将作为康美的药品供应平台,由康美负责管理和使用,药品进入药房后才归医院所有。药房托管后,药品从仓库领入药房即视为医院确认购入,医院按实际领取药品数量和价格结算给公司,药品结算价格以广东省统一招标挂网价格为准。 另据“医学界”了解,华润医药也实行过药房托管,但华润医药的药房托管只是负责物流和信息建设,其他并不涉及;此外,国药控股也参与了药房托管,位于浦东的上海东方医院南院即与国药控股签约合作实施“医药分管”。 药房托管成“捞金利器” 不过,业内也对药房托管模式存在众多争议。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就曾在人大提案中提出建议停止“医院药房托管”。他认为,医院药房托管是为了控制药品费用不合理增长,但是,在试运营过程中,并未实现遏制药价虚高的政策初衷,甚至背道而驰,推高了药价。 2016年,有媒体就曝出了蔡甸中医院院长利用“药房托管”受贿131万获刑的新闻。经武汉市蔡甸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武汉市蔡甸区中医院原院长张友军有期徒刑四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据调查,张友军在任职院长期间,利用手中职权,大肆收受医药经销商的好处费,在药房托管的招投标、购销等环节为经销商开后门,直接导致药房托管“花开一家”,滋生腐败。在张友军的“运作”下,肖某某所在公司很快获得了中医院药房托管项目经营权。作为回报,张友军也吃起了回扣,药房托管成为了“捞金利器”。 5省市已叫停药房托管 鉴于药房托管引发的诸多“不良反应”,越来越多的省市开始反思药房托管政策。目前,多地已经开始叫停药房托管。 前不久,湖北省卫计委曾在一次会议上明确表示,药房托管在湖北省是不允许的。而就在湖北省卫计委禁止药房托管的数日前,上海市卫计委正式发布文件,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在进行药房供应链优化过程中,须审慎设定与医药企业的合作模式,不应与有关企业开展药房“托管”或类似业务合作,禁止了药房托管。 “医学界”了解到,药房托管之所以容易产生腐败,是因为托管企业如果要获得托管资质,需要拿出药品收入40%以上的利润交给医院。以江西一家公立医院为例,其每年采购药品金额约为数千万元,实行药房托管后,托管药企每年要将采购药品金额的近10%作为利润上交给医院。 除此以外,托管企业还要支付医院药房员工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患者从医院药房买的药,价格不仅不会降低,还会上涨。如果中小企业不能提供给垄断企业30%~40%的扣点,药品就会被排斥于市场之外。这被很多业内人士认为,是在“变相规避国家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医学界”注意到,早在药房托管推行如火如荼的时候,香港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庄一强就曾直言“这个政策根本行不通”。在他看来,原来医院有15%的药品加成,卖100元一盒的药,医院可提15元,现在要托管给第三方,那么为了保证这些收入,就会要求托管方以115元一盒的成本接盘,最终这个价格还会转嫁给制药企业。 广东省卫计委原巡视员廖新波也公开表态,“药房托管仅仅是药房的管理者改变了而已,并没有真正”医药分开“,而且托管方就只有一家医药公司,这造成绝对的垄断,而绝对的垄断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 信息来源:医学界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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