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浙江县域药品市场彻底统一
日期:2018/6/30
今日(6月19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公告,明确浙江省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药品耗材统一采购与支付有关事项。此轮事项通知是去年10月浙江卫计委“浙医改办 [2017] 7号”的进一步落地实施文件。 明确采购、收货等权限截止时间 自7月1日起,停止医共体成员单位采购账号的采购权限(包括备案采购),如与采购平台有接口对接的则停止该接口的传输。同时,将调整监管系统数据内容,成员单位的信息将不再予单独统计与显示。 过渡时期为: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间,成员单位2018年6月30日(含)之前发送的订单仍可以进行收货、支付等操作。 2019年1月1日起,停止成员单位的收货、支付权限。 浙江县域医共体:“双下沉、两提升” 据“浙医改办 [2017] 7号”,浙江省实施县域医共体采购的总体意义在于:“双下沉、两提升”,即城市医院下沉和医学人才下沉,推进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群众满意率提升。 总体要求:以县级医院为龙头,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实施集团化运营管理。 原则:服务群众、强化分级诊疗。试点县(市、区)要率先实现县域内就诊率90%、基层就诊率65%的目标。 浙江县域医共体统一采购、统一支付的方式,将浙江这个经济发达省份的发达乡镇药品市场彻底统一,其采购量不亚于中西部地区的一个省级采购量。我们发现,医共体采购的模式,与GPO模式几乎是如出一辙,尽管还不能简单理解为GPO,但其本质是“药品团购”,以提升采购方的谈判议价能力,未来这一块市场虽大,但加大了厂商的准入难度,也必将再次降低药品价格。 GPO采购范围正在扩大 此前,据深圳卫计委,2017年GPO采购模式已为深圳市的公立医院节省15.37亿元,同时采购目录也明显“瘦身”。目录中将以往采购渠道中的2451个品规、40个剂型,减少为1645个品规、21个剂型,品规数和剂型分别下降了32.9%和47.5%。 今年6月5日,深圳东莞的联合采购平台全药网公布对部分上线品种进行降价。除了深圳东莞外,广东省多地开始布局GPO采购。 肇庆,2018年6月7日肇庆市卫计局召开了《关于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改革工作座谈会》的会议。会议对GPO方案的公布时间、涉及的医院范围以及集中采购的药品金额均有明确规定。 GPO采购方案将于6月11日~6月15日印发公布,范围为肇庆市全市公立医院(包括怀集),采购用药金额为25.64亿元,品规数4294个。 珠海:6月市政府出台了“公立医院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对GPO采购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实施对象以及具体措施等作了详细规定。以强化“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为指导思想,总体思路是参照周边城市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工作做法,探索推行相关采购工作,重点落在利用深圳、东莞的改革成果。 广州:2017年7月,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21项改革措施,其中提出依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GPO(药品集中采购组织)平台,按照带量集中采购要求,推动广州地区公立医院药品(医用耗材)统一组团、集中招标采购,实施统一配送,减少流通环节,控制药品(医用耗材)成本。 “佛山专区”:2018年4月,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与佛山市人社局举行“省市共建”战略合作仪式。双方决定,以佛山市为单位,依托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建设“佛山专区”,由佛山市人社局组织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省平台集中采购。 上海: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公布了该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联盟2016年第一批中选目录。共公布175个品种,205家企业名列目录之中。其实,上海2014年已经开始3个基药品种的带量采购,今年专门成立一个药品GPO的组织进行部分抗生素的采购。追溯到更早,1998年闵行模式进行供应链成本分摊,成为上海GPO的雏形。 湖北:2017年8月,发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和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引入第三方集团采购组织(GPO)。 甘肃:2017年12月发布《2017年度甘肃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鼓励和推动不同区域、不同层次间的医疗机构联合体实施GPO采购、网上商城采购。
重庆:表示本年度23个短缺药品的供应保障也会采用GPO采购形成。另外,深圳GPO采购是统一委托给集团采购代理采购,获得该委托资质的是海王控股的全药网。对比各地实施的GPO采购,上海的采购联盟发起单位为上海市医药卫生发展基金会,而深圳和湖北的则采用全药网平台进行采购。
信息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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