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业购买1.4亿元发票抵税,被列入央办重案!
日期:2018/6/5
4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7起2017年打骗打虚专项行动典型案例。随后,各地陆陆续续公布当地2017年度的虚开发票大案。其中,涉及到药企的大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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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3”专案 - 淄博为民医药配送有限公司接受虚开发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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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专案 - 四川达州合纵连横科技有限公司虚开发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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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专案 - 广西玉林虚开发票医药企业系列案
“7.03”专案-淄博为民医药配送有限公司接受虚开发票
4月28日,淄博市文明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组织召开2018年淄博市诚信红黑榜(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市国税局发布了3起涉税违法犯罪案件情况。
“7.03”专案是由审计署转来的央办案件,是根据国务院领导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领导批示精神,由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联合部署的医药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专案检查,淄博市涉案企业为淄博圣禧堂医药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淄博为民医药配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303780789208L)。法定代表人:劳某,公司经营地址:淄博张店区洪沟路21号,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属行业: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在取得审计署相关资料后,淄博市国税局、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专案小组,组织淄博市“7.03”专案联合检查工作。
经检查发现淄博为民医药配送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4年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联系,从陇西县德昌药业有限公司、江永诚信药业有限公司、蕲春益康药业有限公司等31户企业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 1375份,金额14018.96万元,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款2199.60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淄博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其处以追缴税款5558.31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5613.63万元的行政处罚。
截止目前,该案件的相关责任人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批捕。2017年6月,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以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对淄博为民医药配送有限公司做出了最终判决,相关责任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四川达州“4·26”虚开案
2017年4月,四川省达州市国税局与公安机关联合,成功组织查处四川达州“4.26”团伙虚开案。经查实,犯罪嫌疑人周德、潘林、余谦、何胜四人共同出资成立达州合纵连横科技有限公司,建立“道地网”平台,以提供网上中药材购销服务名义,与安徽客户凡宗兴等人勾结,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假注册 15家“空壳”医药经销企业入驻“道地网”;2016年5月至10月,通过伪造“四川省达州市农产品异地收购清单”,伪造运输单、过磅单等资料,制造农产品收购假象,为15家医药经销企业虚开农产品收购业发票14692份,价税合计12813.23万元,申报抵扣农产品收购发票12247份,金额10740.85万元,申报抵扣增值税1396.31万元;伪造物流运输合同,让他人为自己虚开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90份,价税合计129.41万元,税款12.68万元,分别由15家药业公司作进项抵扣;通过虚假订单、虚假入库,伪造虚假购销,向安徽、成都、江西、北京、云南、黑龙江等多家药业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28份,价税合计12754.65万元,税款1467.35万元。达州市国税局已向下游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
目前,该案已移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信息来源:万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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