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释放什么信号
日期:2015/5/26
商务部公布的《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于2015年6月5日截止意见反馈。该《办法》明确,无店铺零售指不通过店铺,由厂家或商家直接将商品递送给消费者的零售业态,包括电视购物、邮购、网上商店、电话购物和自动售货亭(自动贩卖机)等。其核心要求有3个:一是无店铺零售经营者应当提交营业执照;二是保护消费者不被零售经营者以任何方式骚扰;三是不要随便吹牛,即夸大宣传。
这是个什么节奏?
任何一个法规出台的背后都有目的,笔者认为,这个办法出台至少有三层意图:第一是有关部门要整顿杂乱的电商市场;第二,有关部门要向依附在电商平台的企业依法收税;第三是用政策培育出更大规模的互联网+企业。
这个办法对无数没有营业执照的小微个体户是有冲击的:“没有执照不让卖货啊,这和李总理推行的鼓励全民创业大方向不是相矛盾吗?”其实不然,国家已经让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办理的流程更加合理化、人性化,对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个体户免增值税、营业税。当然,对于一部分还无法适应依法经商新环境的微商而言,这个政策是一个噩耗。
互联网是近年来爆发式发展的渠道,也可以称为一种社会现象,针对消费者各种低成本的精准推送行为已经不是秘密,消费者迫切需要一个“安静”的网络环境,因此通过法规对企业做一个约定,这是社会的进步,也是符合民生的行为,同时也对无店铺主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创新的、不扰民的、不夸大的方式进行互联网传播是一道必考题。
在无店铺新经营环境下,准备进入互联网或已经在互联网世界冲浪的朋友们如何壮大企业?笔者有3个建议:
事实上,该办法只是互联网世界的一个逗号,未来还会有各种各样的管理办法出台,互联网+企业们请未雨绸缪,与时俱进,这是互联网最好的时代,因为机会多如牛毛,也是互联网最坏的时代,因为竞争随时发生,让我们且行且珍惜。
信息来源: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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