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98个药品恢复中标
日期:2018/2/16
关于恢复部分产品在线交易资格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药品采购平台暂停交易产品恢复在线交易资格工作办法(试行)》,按照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我中心对企业申请恢复在线交易的产品进行了梳理。现将拟恢复在线交易的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二、要求: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无中生有和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18年2月9日至2月28日止(公示20天)。
四、其他事项:
1.相关投标人须于公示期内递交恢复在线交易产品的全国最低在线交易价格(详见附件2)至我中心,全国最低在线交易价格为截止2018年2月8日(含)前以省为单位(可不包含广东、福建、重庆和军区,下同)集中采购且在线交易价格信息,含已产生中标结果待执行产品。属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低价药产品的可不递交。
2.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按照《浙江省药品采购平台暂停交易产品恢复在线交易资格工作办法(试行)》开展价格梳理工作。
3.基础库产品资质尚未合格的,请尽快维护基础库产品信息。
4.产品恢复交易后,我中心将对相关产品适时开展配送关系建立工作。
5.联系方式:电话:0571-86401873、86401737;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373号(6号创意产业园1号楼一楼)。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8年2月9日
信息来源:万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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