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下月起取消药品政府定价
日期:2015/5/23
5月19日上午,江苏省物价局发布消息称,从今年6月1日开始,除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暂时由国家发改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其他药品均取消政府定价,改为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
江苏省物价局医药价格处副处长袁冬梅介绍,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新的药品价格也会有不同的形成方式。比如,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采取的就是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探索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而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则是通过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来形成价格。”袁冬梅说。
还有一种就是低价药,据介绍,目前江苏的低价药种类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增补了一部分,总共有七八百种。新规中还对低价药的标准进行了明确,低价药日均费用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由生产经营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的供求及竞争状况,制定具体购销价格。
取消政府定价,交给市场决定的新规定,不免让一些市民担心起了涨价的问题。江苏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副局长林京表示,本周开始,物价部门将进行为期半年的放开药品价格专项检查。
这次检查主要针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等10大违法行为,“对于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罚,对拒不配合检查,或存在严重价格违法行为的单位和经营者,也将予以公开曝光。”
信息来源:医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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