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发布
日期:2015/5/19
5月17日,《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发布,基本目标是2017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改革进程
2010年国家在17个城市启动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4年试点城市扩大到34个,2015年增加到100个,2017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都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
基本目标
破除公立医院的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改变目前公立医院资源分布不均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各自为战的局面,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引导形成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和就医格局。
七大重点任务
数字化具体目标
基本目标要求达到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到2015年底,试点城市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同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到2015年底,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提高到20%以上,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同时,2015年底前,试点城市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降低医保支付比例或按规定不予支付。
2015年底前,实现行政区域内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区域平台对接。
2015年底前,实现与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对接,积极开展药品电子监管码核注核销;各试点城市基本完成所有二级以上医院信息化标准建设,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信息系统。
两大产业风向
1、社会资本的机会在城市二级医院,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方可以搞股份制;
2、进入临床路径试点的病种所需的药品,可能面临价格被压低的局面。
信息来源:医学界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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