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生产企业的批号管理的几点看法
日期:2015/5/11
一、先说一下概念吧:
什么是批:经一个或若干加工过程生产的、具有预期均一质量和特性的一定数量的原辅料、包装材料或成品。为完成某些生产操作步骤,可能有必要将一批产品分成若干亚批,最终合并成为一个均一的批。在连续生产情况下,批必须与生产中具有预期均一特性的确定数量的产品相对应,批量可以是固定数量或固定时间段内生产的产品量。
例如:口服或外用的固体、半固体制剂在成型或分装前使用同一台混合设备一次混合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口服或外用的液体制剂以灌装(封)前经最后混合的药液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
什么是批号:用于识别一个特定批的具有唯一性的数字和(或)字母的组合。
一般企业批号是用年+月+流水号构成。当然,还有亚批等,下面我就用简单的年月流水号说明吧。
二、中药生产企业批号使用的范围
中药生产过程是:采购药材(毛料)→炮制加工(净料)→前处理(或提取)→制剂→成品→销售。
GMP 中规定每一种物料都必须有企业内部的物料代码,而每一种物料都要求有批号,这样,每种物料除了名称外,就另有一个由数据和(或)字母组合的名字,就是“物料代码+批号”我们下面所说的批号就是“物料代码+年月流水号”
毛料,来货会有一个供应商的批号,分为注册证管理药材和非注册证管理药材。
我们对于注册证管理的药材,如阿胶,熊胆等,一般沿用原生产企业的批号,在净选工序,去除外包装,进行投料。这样做是因为注册证管理的药材相对正规一些,原厂批号体现到最小包装,便于管理。对于没有实行注册证管理的药材,来货抽验时制定一个内部批号,原供应商的批号仅在入库记录中体现。
毛料在炮制加工后,公司制定一个净料批号。根据生产指令进行配料(提取)时,对多种药材的中间体,有一个前处理或提取的批号。到制剂部分,又有一个成品批号。这个成品批号就是在商品外包装上的批号。
这些批号如何进行管理,又如何利用批号对产品进行管理,以便保证每一批产品的同质性及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经过十几年的GMP,每个企业业都有一定的批号管理经验,我下面的内容,主要对批号管理应用的体会发表一些看法,望各位同仁批评指正。
中药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批号的地方,主要有分为两大块,第一部分原料、辅料、包装材部分,其中原料还包括:净料加工:第二部分:前处理、提取、制剂过程。
三、第一部分:原料、辅料、包装材部分
(一)原料
中药产品处方中药材二三十味的较多,药材由一、两家供应商就能完成全部原料供货不现实,并且企业大多采取招标制,所有有资质供应商也较多,这次人参用A供应商,下次用B供应商,再下次就成了C供应商,这在中药企业中常见,如果要求每味药材都确定稳定的供应商,执行难度较大。在中药企业与其说是供应商变更,不如说是多家符合要求供应商中选择供货。
中药生产过程,直接购进的每味药材我们都要经过炮制,如:净选、洗涤、切制、打块、炒制、蒸煮、干燥、粗粉等工序中一道或多道工序。有的还要加其它辅料炮制。炮制完成后,企业为区分会有不同物料供码,如枸杞子M156,可能分成净枸杞子J123、蜜炙枸杞子J124。个别的药材名称也要变动,如生地黄可能变成熟地黄,这样,每种药材的药材经过复杂的炮制后,物料代码变了,每次炮制后也就有相对应的批号。如:2014年12月购进A供应商20141203批生地黄,物料代码为M019。在2015年1月本批生地黄经过净选、切制、黄酒炙、煮制、日晒,又黄酒炙、煮制……、干燥等工序,在2015年3月,制成了物料代码为J026,批号为20150301批熟地黄。
净料使用是根据处方进行投料。毛料加工按批进行炮制,一批毛料可以分成几个批次净料,但最好不要多批毛料炮制成一个批的净料,降低有问题批次药材多批成品使用的风险。
制剂产品,每年要进行年度质量回顾(条款266条),而在质量回顾中,要求对“产品所用原辅料的所有变更,尤其是来自新供应商的原辅料”。要对这一条进行回顾,质量回顾中看批记录,而原药材对应的不同供应商在批记录中如何体现。生产中有各种台帐,可以追溯,根据台帐去找对应的供应商,我们发现太费时间。所以现在我们采用:在批号管理中加入供应商代码,这一内容。
批号管理中加入供应商代码,这个代码放在原有批号后面,如上面的例子,20141203批生地黄,原来是M019-20141203。现在是M019-20141203-012,这其中012就是供应商代码,制成熟地黄后,变成J026-20150301-012,这个012是不变的。这样做,在做质量回顾中供应商就一目了然了。当然,炮制过程中会有用到不同的辅料,辅料也有供应商代码,我们这里,仅写主料的供应商代码,而辅料的供应商代码,在炮制品批记录和出入库台帐中体现。辅料由于用量少,它的供应商相比药材的供应商可以稳定,变更较少。
我们在执行加供应商代码后发现,还有一个好处是,解决了没有经过审计的供应商供货不易监管的问题。以前由于各种原因,供应商常是先供货,再提供资质证明,质量部追着采购部门要供应商资质。现在由于是质量部下发供应商代码,没有经过资质审计的供应商没有代码,在抽检、下发报告时,没有代码不行,于是,供应商资质,在来货时就可以提供,然后由质量部进行审计。当然,供应商的现场审计,根据企业规定执行就可以了。
(二)说完了原料药,说一下,包装材料。
包装材料实行批号管理,仓库先进先出,但包装材料在使用中发现厂家来货不同批的问题,2014年印刷厂接到100万的订单生产中盒,印刷厂实际生产了105万个,发货100万,剩余5万。2015年企业又订了50万的中盒,印刷厂就把2014年剩余的5万盒子,混在这50万盒子中间发过来了,而两次生产的盒子,存在色差,检验时抽样没有发现,使用时才发现。包装盒有色差,偏差报上来,质量部处理吧。这种偏差,有时是在库房发现,有时是在生产打码工序,有时是在包装工序,反正,总不能一件成品中有两种不同色的盒子吧。
所以,解决这种偏差的纠正预防措施是:
1、采供部门同供应商订立合同时,强调按批供货。供应商如混批发货,在供应商审计时扣分处理,混货按不合格品处理。
2、来货如不是一批,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区分标准不仅是在来料标签上写明,而是在外包箱(纸)或打包带上有明显不同,原则是搬运入库时,搬运工能一目了然的区分开来,然后按批码垛。
3、采购包材按生产量计划的N倍采购,不要剩余半批。采购量是生产量加耗损量,如一批产品需10万个中盒 ,耗损量为5000个,这样采购量为105000的倍数,而不要简单的定购100万个,避免在生产9批产品后,还余5万来个盒子。这时,如再次采购盒子,却换了供应商,或同一供应商生产盒子时,盒子所用的材料或油墨换了,新购进的盒子同剩余批盒子有了色差,这时生产安排就麻烦了。
4、针对不同供应商或同一供应商提供的不同批次的包装材料,质量部门在下发检验报告时,最好说明一下,是否可以同上批包装材料在同一批产品中使用。质量部如果不说明,库房或车间发现问题上报偏差,也是质量部处理,而偏差手续一定比直接入库检验说明要复杂的多,所以,下检验报告时说明一下,最好了。
(三)下面说辅料批的管理
实际上中药企业,药材上造假的可能性很低,虽然,现在中药饮片企业被吊销GMP证书的很多,那些饮片主要是药店销售。在中药生产企业购进并使用假的中药材可能性还是比较少,如购进杂质多的中药材,经过净选,入净料库后再进行投料,假药入药的机率不高。大家不要告我,你们中药企业,有些品种不进行净选 ,直接投料啊。不净选直接投料,在平行抽样检查中,会出大事的啊。反正,我们这里所有药材都有净选工序。而中药材炮制,就涉及到了辅料。
辅料,中药企业辅料较多,像我们企业,辅料有几十种,香油、醋、酒精、蜂蜜、白面、酥油、花椒等,是不是可以做饭了。哈哈,这里固体辅料管理简单一些,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发货。难度主要是液体辅料的管理。
问一下大家,你们车间领用存放香油或酒精的桶有几个,一个是吗?车间一次领用几公斤,当然是一个了,我这里说,不行。为什么呢?听我慢慢说来。
生产用的辅料,如黄酒,香油,这类物料,由于来源于食品企业,还有许多小作坊,从苏丹红,三聚氰铵、瘦肉精这些事件中发现,中药企业用的辅料的风险是存在的。
如果在炮制药材使用的黄酒中,有一天,发现出现了某某醇,虽然,黄酒按国标检验是合格的,但某某醇不在检测范围内,而你公司使用过一批这样的黄酒,当调查使用过的这批问题黄酒的炮制品范围时,到库房或车间一看,所有黄酒都在一个容器内,库房是按帐面的数字分的批次,而不是真正按批分装在不同容器内。装黄酒的大缸从建厂就没换过,每次快用完时采购,回来以后往大缸中一倒,出库时根据帐面数确定批号,实际上,大缸中的黄酒理论上讲还有5年或10年前的。这时,应召回的产品涉及太多了。
所以,辅料中的液体一定要按批存放、使用。车间领用并不是每批都用完,如制作大蜜丸所用的香油,车间有一定的剩余,在出现不同批次香油时,就要两个容器装,如果本次开票领用20150101批,而使用批是20141208批和20150101批混合的,出现领用与实际使用不相符的问题,这时按实际记录就行,在记录中说明一下。
第一部分到此结束
四、第二部分:前处理、提取、制剂过程
(一)这部分相对简单一些,生产部下达生产成品指令,指令中包括有批号。我们前处理批号以Q打头,提取以T打头。前处理经过配料、粉碎、配研、总混,生产药粉Q20150101批A产品药粉。提取经过提取,生成提取中间体T20150101批A产品药膏,然后,Q20150101药粉同T0150101药膏,转入制剂车间制成20150201批A胶囊。这里如果一批指药粉或提取物仅对应一种成品,就没有必要分前处理、提取、制剂这三个不同批号。一个制剂批号就行了。但如果这个药粉或提取物用作成不同的成品,或不同的包装规格,就要分前处理、提取,制剂批号了。
例:A药粉仅生产A大蜜丸,所有过程可以一个批号。如果A药粉可以生产A大蜜丸也可以生产B水蜜丸,就要分前处理批号和制剂批号。
(二)在制剂部分,强调一点是,如果对退货进行更换外包装,这时在原批号后面加退货批号,一定注意,不同经销商退回的同批成品,在更换外包装时,批号不能一样。如甲、乙、丙三个经销商都退回20141003批A产品,并全部是更换外包装,在制定批号时,要分别制定20141003-1,20141003-2,20141003-3三个批号,不能一样啊。根据新版GMP对退货的要求,建议企业规定不接受非质量原因的退货,并且所有退货不再上市销售。这样退货的批号管理,就只是的规定,没有操作机会,退货的再销售操作好麻烦的。
五、综上所述,对中药企业在批号管理中建议及注意以下几点:
批号中加入供应商代码,便于年度质量回顾。
要求供应商对包装材料进行批次管理,保证包装材料的同质效果。
液体辅料不要混批贮存。
不同经销商的退的同一批产品换包装,批号不可以一样。
信息来源:蒲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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