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点
日期:2015/2/27
上海市发改委今天公布《上海市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今年将协调推进5项重点改革和深入推进13项专项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探索居民与"1+1+1"医疗机构组合(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1家区级医院、1家市级医院)签约;推进医药分开改革,在4家郊区新院和条件成熟区县试点药品集团采购模式等,详见下文。
三是建立家庭医生制度下的有序诊疗秩序。赋予家庭医生一定的卫生资源,通过签约居民优先就诊、畅通双向转诊、慢病患者“长处方”、确保转诊后延续治疗性用药、医保和价格优惠等政策,引导签约居民优先利用家庭医生诊疗服务,逐步实现定点就诊、社区首诊。
四是加大医保对家庭医生制度的支撑力度。探索建立以签约服务为基础的医保费用管理评估机制,加强家庭医生管理签约居民医保费用的责任。
五是完善二、三级医院支持基层社区的工作机制。二、三级医院通过预留一定数量专家号、指定部门或专人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等措施,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2015年,选择部分区县开展试点。
五是对高龄老人医疗护理保障计划试点开展中期评估,修改完善政策措施,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六是继续推进护理站等护理机构的组建,加强对护理队伍的组建、培育和护理人员的技能培训。
二是继续做好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保联网结算工作,研究养老机构内设护理床位的医保支付政策。
三是以老人需求为导向,研究调整完善居家护理服务内容。
13、加强医学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二是研究制订公共卫生、院前急救等短缺人才队伍建设政策。 三是优化卫生人才发展政策环境,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完善职称评审、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政策,不断健全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的制度安排。
信息来源:医药云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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