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药房托管资质要价收入4成,官方表态认怂
日期:2015/1/30
一家药品企业负责人说,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规定,允许的药品生产企业利润率为7%,药品零售利润率15%。而“药房托管”之后,医院从中获得的利润不是更少而是更多,反而巩固了医院从药品中获得利润,或将加重“以药养医”。“托管企业如果要盈利,就必须将这些增加的成本,作为扣点加诸到上游的药品生产企业身上。”湖北省医药商业协会秘书长余凯雄说,最终,患者从医院药房买的药,价格或许不仅不会降低,还会上涨。
业内人士称,目前湖北省仅有湖北海王、国药控股、同济堂、九州通、人福等大型企业才具备托管实力,客观上垄断了药品流通渠道,可能形成价格垄断同盟,对上游药品生产企业和下游药品使用企业形成威胁,或将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中小企业如果不能提供给垄断企业30%-40%的扣点,药品就会被排斥于市场之外。”余凯雄称,此外,很多空间小毛利低的基本药物,平均毛利率仅8-10个点,如果扣点过高无法保证利益,那么这些基本药物会更快地消失在医院药房内。
正是因为上述原因,湖北省医药商业协会下辖的89家药品企业,联名向省政府提交了一份《关于对省卫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药房托管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几点建议》,建议暂缓执行“药房托管”政策。
近日,湖北省卫计委等相关部门召集了部分上书的企业代表座谈。会后,省卫计委在《加大力度规范公立医院药房托管管理工作》一文中回应称,不反对公立医院进行药房托管,也无意推广这种模式。此外,省卫计委还特别强调: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的单位不得开展药房托管工作。
省卫计委明确提出,保证金按受托方药品销售比例分担,由第三方(双方认可的金融机构)代收和管理;医院所用药品必须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上采购,不得网下采购;蓄意抬高价格或恶意压低价格,药品供应质量不达标,未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供货,向采购机构、医疗机构和个人进行贿赂或变相贿赂的,一律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招标投标的资格,医疗机构不得采购其产品,并将加强监督,惩戒违法犯罪人员。(楚天金报)
信息来源:无边界yiyao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