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明州医药有限公司GSP证书5月14日到期后仍可正常购销的说明函
日期:2014/5/12
尊敬的供应商:
宁波明州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09年通过药品2000版GSP复认证。本次2014年5月9日-----到5月11日认证为新修订药品GSP认证。认证范围:药品批发。申请书受理编号201403506(附件)。
经检查组现场认证:公司人员符合要求,组织机构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基本完善;有关档案及原始记录可追溯;营业场所和仓储条件与经营规模及品种基本适应;设施设备齐全并能正常运行;验证与确认基本符合有关规定;计算机管理系统基本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不合格药品控制到位,药品的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运输配送、售后管理情况基本规范。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严重缺陷0项;主要缺陷0项;一般缺陷7项。
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5月1日实施的浙江食药监规[2014]5号文件,《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药品批发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结果判定中明确:-----企业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指导原则》中严重缺陷项目和主要缺陷项目的,一般缺陷项目≤20%,判定为通过检查。但公司现场检查结束后,还需省局审批、公示等后续工作流程,需在1个月前后对我公司发放新GSP认证证书。经咨询省局流通处,我公司当前情况在法规上仍属合法------可以正常经营与开展购销活动。敬请各供应商继续给予配合支持。
谢谢!
宁波明州医药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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