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新版GSP检查过公示
日期:2014/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规定,经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浙江省药品批发企业新修订药品GSP检查工作程序》组织检查,宁波市鄞州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规定的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4年1月6日始至2014年1月17日。
信息来源: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06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