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前世今生
日期:2016/2/3
看似小小的“药品电子监管码”,近来引发了药品零售行业与药品监管部门、阿里健康的利益风波。1月25日,湖南养天和大药房委托律师将诉状递交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告上法庭,剑指食药监总局“官商勾结”,通过行政违法行为与阿里合谋牟利。接近阿里健康的人士反驳称监管码触碰了药店的“灰色利益”。
风波发生的第二天,事件持续发酵。食药监总局27日上午召集了众药企召开紧急座谈会,副局长孙咸泽亲自坐镇,与企业商讨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码的纠纷解决方案,上演了一场利益博弈的“暗战”。据参会企业透露,孙咸泽在会议最后表态,将收回阿里健康对药品电子监管系统的运营权……
以下为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合伙人王宏志先生先前向希圈微信平台的供稿,再次发表为希圈好友解析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前世今生
2007年12月,国家质监总局在国质检质联〔2007〕582号文件中首次提出电子监管,计划在食品、家用电器、化妆品等9大类商品实行电子监管,当时没有提及药品。国家质监总局与中信21世纪成立公司推广电子监管。中信21世纪虽挂中信名字,但中信只占极小股份,陈姓女士绝对控股。
所谓的电子监管码,简单讲就是增加了普通商品条码的条码位数(由13位增加至20位)。扫描普遍商品条码能识别某类商品,如某品牌的某一种饮用水,扫描电子监管码则能识别具体某一瓶水。既由“一类一码”变成“一件一码”。
所谓的电子监管技术,就是将所有的交易信息通过条码扫描上传至中央数据库,这样做一是让监管部门了解每一瓶水、每一盒药的流向,二是让假冒产品无法进行交易。
电子监管在食品行业受到强烈抵制,抵制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企业成本增加、负担增加,二是效果受质疑。先有雀巢等大企业联名上书,后有质监总局也被告上法庭。再后来主推电子监管的司长在接受纪委问询时推窗跳楼而亡,食品行业的电子监管到此寿终正寝。
讽刺的是三鹿奶粉率先实施电子监管,说明电子监管技术有先天缺陷:充其量能防止非法生产者“假冒”行为,不能杜绝合法生产者的“违劣”行为。
电子监管的推广步伐并未终止,2010年5月起国家药监局开始推广电子监管。药监局先后对六大类药品(麻醉类药品、一类精神药、二类精神药、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疫苗)以及国家基本药物实施电子监管码赋码,未来将扩大到所有药品。上述药品目前仅在生产和批发环节实施电子监管,医院和药店并未入网,尚未实现闭环管理。
电子监管声称实行闭环管理,并且根据其宣传的设计原理,也只有闭环条件下才能杜绝“假冒”行为。然而,目前的电子监管只是“半拉子”工程,既不能追溯药品的完整流向、更不可能杜绝“假冒”行为,充其量是个玩具。
2014年,阿里花13.3亿巨资入主中信21世纪,国家电子监管网实际交由阿里健康运营。
2015年1月8日,李斌在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的讲话中要求“推进医疗信息系统与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对接”(这要花不少钱的),国家药监局也已经开始药店入网工作。
阿里健康不是第三方,阿里系高调进入医药、医疗领域,阿里健康不仅染指医院运营,还参与药品零售,更时常爆出与药厂深度合作的新闻。阿里系是监管对象,让监管对象运营全国唯一的监管数据,违背基本的行政常识。
阿里健康直接或间接参与药品经营,政府特许阿里健康掌握竞争对手信息,有违公平竞争原则。
电子监管多此一举:一是电子监管对防止生产者的违劣行为无效,二是生产和流通环节政府已经实施了严格的准入限制,三是招标采购又对生产、批发企业进行了严格遴选,再搞电子监管实属劳民伤财(好比已经严控了输水管道,还有必要监控每个水分子吗?)
电子监管技术落后:电子监管虽然实现了“一件一码”,但依然是落后的一维码技术,与二维码技术、与RFID等技术比,仍然是落后的。一些发达国家普遍药品使用普通的商品条码,特殊药品则使用更先进的二维码。
信息来源:希波克拉底医疗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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