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月底结束招标,医院不得三次议价
日期:2016/1/23
各有关单位:
我省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入围结果已正式公布,采购过渡期为2个月,各医疗机构可登录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查询,并根据《关于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闽药采办函〔2016〕3号,详见附件)精神进行网上阳光采购,生产、配送企业应做好新一轮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心
2016年1月21日
附件:关于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闽药采办函〔2016〕3号)
信息来源:医药新势力
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06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