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济南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联合体的通知
日期:2016/1/19
关于成立济南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联合体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7号文件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47号)精神,应组建以市为单位药品采购联合体。为做好济南区域内公立医院集中挂网药品采购管理工作,现拟联合驻济省部级医院共30家医院,本着自愿的原则,成立“济南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目的
(一)发挥集中批量采购市场规模优势,实现带量采购,逐步形成全市同一药品、统一市场、统一价格,通过规范化和规模化的采购,达到降低药品采购支出和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的目的。
(二)统一协调和优化联合体内优质资源,逐步建立统一用药市场和统一新药采购,减少个体医院各自为战的资源浪费,满足临床用药需求,配合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二、采购范围
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对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临床用量小的药品实行集中挂网采购。具体品种范围以省卫生计生委公布为准。
三、遵循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增加联合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对药品采购过程和临床使用加强监管,禁止各种非法促销行为和不公平竞争。
(二)坚持质量、药效优先和价格合理相统一的原则。按照符合临床需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要求,严把质量关。
(三)坚持让利于民的原则。通过合理评估药品实际成本,研究参考各地实际供应价格,科学制定药品限价,从而遏制虚高的药价,切实降低患者的临床用药费用,真正做到让利于民。
(四)坚持规范采购。严格规范采购行为,循序渐进,先易后难,逐步扩大范围。积极推行药品交易电子化,从而有效地提高药品采购的效率。
四、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济南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体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本地区药品联合采购工作的领导、管理、协调和决策工作;采购体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本区域药品联合采购具体工作,制定《济南公立医院集中挂网采购药品议价目录编制和议价细则》(附件2),联合采购的监督工作由济南市卫生计生委监察室负责,对本地药品联合采购工作实施监督;
(二)建立联合采购体专家评审专家库,集中采购前抽调具有一定威信和经验的7-10名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药品遴选建立采购目录,负责与供应商面对面议价等工作。
五、单位职责
(一)向联合体推荐有一定威信和经验,并为人正派的专家。
(二)向联合体建议采购议价药品品种。
(三)严格执行联合体统一成交的议价结果,通过省采购平台交易。
六、管理与宣传
(一)强化监督管理。加强集中挂网药品采购、配送、使用和支付监管。定期对药品网上采购信息进行监测,对于议定成交药品,企业网上不能保障供应的,非不可抗力因素外,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维护公平、有序、透明的医药购销秩序。
(二)做好宣传引导。集中挂网采购药品涉及常用低价药品、基础输液、急(抢)救药品,随着国家药品价格政策调整,议价后可能出现合理上涨。各医疗机构要向社会做好政策宣传,坚持正确导向,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
附件1、济南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体领导小组名单及济南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名单
附件2、济南公立医院集中挂网采购药品议价目录编制和议价细则
附件3、济南公立医院集中采购联合体成员单位名单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13日
附件1、济南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体领导小组
组长:贾堂宏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书记
常务副组长:马丽霞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郭忠青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纪委书记
成员:山东省立医院副院长
胡三元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副院长
薛一涛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蒋仲敏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副院长
刘枫林 山东省胸科医院副院长
盛修贵 山东省肿瘤医院副院长
山东省大学第二医院副院长
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副院长
吕涌涛 山东省交通医院副院长
苏国海 济南市中心医院副院长
左金良 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
耿 杰 济南市中医医院院长
牟壮博 济南市传染病医院院长
张运利 济南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盖中涛 济南市儿童医院院长
济南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
主 任:马丽霞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副主任:郭通道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基本用药管理处处长
成 员:李杰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中心主任
宁 斌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基本用药管理处副处长
吴金宪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中心副主任
附件2:济南公立医院集中挂网采购药品议价目录编制和议价细则
为做好济南公立医院联合采购集中挂网采购药品管理,合理确定采购价格,满足医院临床用药需求,制定以下细则。
一、目录编制
(一)编制原则
属于省集中挂网采购范围,且已在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挂网的产品,方可纳入济南公立医院联合采购集中挂网采购议价目录。
1.经医院申请备案采购,拟在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新增挂网的集中挂网采购类药品。
2.已在集中挂网采购类药品,因原材料上涨、企业生产等原因,制备工艺及流程发生变化导致网上价格倒挂,医院网上采购送货不及时(缺货)的集中挂网采购类药品。
(二)编制程序
1.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定期(原则不超过一个月)汇总集中挂网类药品情况,制作汇总表。
2.汇总表报药品联合采购体专家组审核后,确定每批次集中挂网采购药品议价目录。
二、议价细则
(一)议价专家组从济南集中挂网采购药品议价专家库中抽取,每次组成人员为7-10人。
(二)议价采取集中方式开展,由专家组代表济南公立医院同药品经营企业议价,价格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1.根据公开招标采购同类产品的中标价格,结合企业报价,参考省平台显示价格,与企业进行议价。
2.“公开招标采购同类产品”指按照《山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SDSYPJZCG-2015)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药品竞价分组一组的产品。
3.议价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公开招标采购同类产品的中标价格的10%,不高于其他地市议价的平均交易价。
4.对于议价价格有歧义,企业不接收专家提供的价格,专家组可以对该药品实行暂缓挂网处理。
(三)及时通过省药品采购平台关注我省医疗机构集中挂网采购药品实际交易平均价、最低价。集中挂网采购药品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全省实际交易平均价,如发现高于平均价,应自动下调至交易平均价。
附件3济南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体成员单位
山东省立医院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山东中医药大学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山东省胸科医院
山东省肿瘤医院
山东省大学第二医院
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山东省交通医院
山东省荣军医院
山东黄河医院
济钢有限公司总医院
重汽公司医院
山东省警官总医院
济南市中心医院
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
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
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
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
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
济南市中医医院
济南市传染病医院
济南市妇幼保健院
济南市儿童医院
济南市口腔医院
济南医院
济南市皮肤病医院
济南市民族医院
济南市委门诊部
济南市政府门诊部
信息来源:联众医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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