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监督,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公布
日期:2016/1/18
信息来源:国家药监局
为更好地规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在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中的重要作用,2016年1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毕井泉局长签署第21号令《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
办法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进一步推进社会共治的管理模式。该办法明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依法行政、社会共治的原则,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宣传,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并支持公众投诉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该办法坚持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对群众负责、接受群众监督的立法思想,以此落实社会共治理念下的各项制度,达到社会共治效果。
二是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第一,明确投诉举报机构职责。该办法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投诉举报管理的职责,强调了各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的具体职责。第二,重心下沉,明确属地受理原则。该办法规定属于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投诉举报人应当向涉嫌违法主体所在地或者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投诉举报。以此作为地域管辖的原则,便于基层及时处理大部分投诉举报,提高解决公众诉求的效率。同时,考虑到根据监管职责划分,以及有些省(市)实行统一受理,该办法规定投诉举报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对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实行统一受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诉举报人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提出投诉举报。
三是进一步细化投诉举报办理程序。第一,明确转办要求。投诉举报受理后,一般投诉举报应当3日内转交有关部门办理;重要投诉举报应当2日内转交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对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内部多部门监管职责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机构应当提出拟办意见,上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明确办理意见,组织协调投诉举报的办理。第二,明确承办要求和办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线索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办理,并在60日内反馈办理结果;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30日;特别复杂疑难的投诉举报,需要继续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书面报请投诉举报承办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及时告知投诉举报人及投诉举报机构。对投诉举报涉及的产品进行 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或论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举报办理的时限内。第三,明确跟踪督办、信息上报和反馈、审查、回访、归档等事项。第四,合理设置工作时限。该办法对投诉举报的受理、不予受理告知、转办、办理、结果告知等时限均作了规定。
四是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信息管理。办法第四章专章规定信息管理制度,加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数据中心建设,要求充分利用投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工作,加强对投诉举报信息的监测和管控,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省级投诉举报机构应当实时报送带有倾向性、风险性和群体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等投诉举报信息,每月报送本行政区域的重要投诉举报信息和投诉举报热点、难点问题分析情况;明确了定期通报的内容。
五是进一步明确投诉举报工作责任。该办法规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及投诉举报管理工作相关规定,投诉举报机构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教育,明确了投诉举报机构和承办部门工作准则和责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投诉举报机构认真做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管理在引导社会共治、解决群众诉求、防范系统风险、打击违法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
食品药品投诉管理办法无意在食品药品企业头上追加一道监督利剑,企业如不重视质量问题,将会被多方举报。然而,近年来也屡有借举报为名行敲诈勒索之实的案例。下文中黑龙江某男子在方便面料包中发现异物,就因向华龙面索赔数百万而被认定敲诈勒索入刑。
黑龙江男子李海峰向今麦郎日清食品有限公司(下称今麦郎公司) “天价索赔”案近日有了新进展。
河北隆尧县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海峰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法院判决认定,李海峰在食用一包今麦郎方便面后身体不适,向今麦郎公司索要450万元的巨额赔偿,超出了社会观念容忍的程度,明显超出其正当利益实现后可能确定的债权范围,具有非法占有今麦郎公司财物的主观故意。
法院还称,李海峰在明知检测机构无资质、检测结果无法律效力的情况下,声称将向媒体公布检测结果势必会对今麦郎公司产生精神强制,“显然是用威胁方法向今麦郎公司强索财物” 。
1月5日,李海峰母亲谷女士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准备上诉”。
8日上午,隆尧县法院政治处主任、新闻发言人田志群告诉澎湃新闻, “他这个不是维权,已经构成敲诈勒索了,性质发生了变化,他跟这个维权是两回事“。
田志群表示,对李海峰的量刑也是根据法律规定严格把关,“虽然他是未遂,但是要多少钱判多少年都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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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书。
消费者向今麦郎索赔450万元
2014年12月中旬,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货车司机李海峰在去长春送货途中购买了4包今麦郎“诱惑酸辣牛肉面”充饥,食后伴有腹泻。他在方便面醋包里发现一块类似“玻璃块”的物质,打开另一包发现异物更多,并注意到4包方便面的保质期都已过将近一年。
李海峰称,在发现今麦郎方便面醋包有异物后曾拨打过12315举报投诉热线,对方以过期食品不接受投诉为由拒绝了他的维权申请。
根据有关规定,消费者个人无法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送检。2015年1月,李海峰在网上找到第三方检测机构——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方便面醋包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醋包内汞含量超标4.6倍(GB2762-2012)。
澎湃新闻曾致电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技术人员表示其具有资质认证,检测结果可作为消费者维权使用。
李海峰随后将检测结果寄给今麦郎公司要求索赔。多次协商后,今麦郎公司最终表示赔偿李海峰7箱方便面和电话费用。李海峰不接受,表示“今麦郎侵权成本太低”,提出了“惩罚性”的300万元赔偿金,后追加至450万元。
据今麦郎公司一女性主管介绍,李海峰用过期一年的产品向今麦郎索赔450万,索赔未果后,李海峰将检测报告发到微博上,分别点名了央视新闻等八家媒体。
今麦郎公司认为,此举给公司造成了很大影响,所以才选择报案,“一直交由公安部门受理”。
2015年7月,李海峰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黑龙江明水县公安局临时羁押,两天后被隆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今麦郎公司是隆尧县的明星企业,该县公安局局长曾到今麦郎公司调研,“及时了解企业的困难和实际需求”。
“检测机构无资质、检测结果无法律效力”
该案2015年12月在隆尧县法院开庭。
李海峰的辩护律师称,维权索赔与敲诈勒索的界限应在于李海峰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客观上是否实施了“威胁或要挟”的行为。
而李海峰自购买今麦郎公司的方便面之日起,即拥有了因方便面的质量问题向生产厂家投诉、索赔的权利,同时也拥有向媒体公开质量问题的社会监督权利。李海峰基于醋包中有“异物”,“贡含量超标”“食用后腹痛腹泻”的事实基础向今麦郎投诉、索赔,属于“事出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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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书。
隆尧县法院则认为,李海峰在食用一包今麦郎方便面后身体不适,在无证据证明其损失数额及其损失与今麦郎公司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直接向今麦郎公司索要300万元进而450万元的巨额赔偿,不能认为李海峰是出于真诚的合理相信。
确因缺陷产品造成损害,提出巨额索赔亦应具有合理理由,其主观确信赔偿数额亦应与社会通念相符,索赔数额不能超出社会观念容忍的程度,但李海峰索要的财物明显超出其正当利益实现后可能确定的债权范围,因此应认定具有非法占有今麦郎公司财物的主观故意。
法院还称,李海峰在明知检测机构无资质、检测结果无法律效力的情况下,仍自行委托检测机构并以所得检测结果为据向今麦郎公司索赔,威胁若不满足其要求即将检测结果通过媒体公开,有损今麦郎公司声誉。
“李海峰声称将向媒体公布其自行获得的、虽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明显不利于今麦郎公司产品声誉的检测结果势必会对今麦郎公司产生精神强制,目的就是使今麦郎公司产生恐惧心理后为避免其商业信誉受损而选择向其交付财物,被告人显然是用威胁方法向今麦郎公司强索财物。”
西安国联副总经理张学向法院提交的证言称,该公司目前没有对食品的检测资质,没有对“醋”检测资质,上述检测只是根据客户需要对该样品的数据采集,针对该样品中的重金属的含量进行测定,所以报告未加盖“CMA”资质认证章,检测不作为任何判定依据,检测报告不应作为法律依据或者其他依据。
信息来源:药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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