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药企交保证金会不会全国流行?
日期:2016/1/14
元旦刚过,著名的江苏省人民医院就开始执行一项新政——向药企收取销售额8%的“药品供应履约保证金”,有些药企痛快交钱,没交钱的据说就没再采购,俗称“被停药”。
二次议价留给医药行业的伤痛还在,保证金又好像给了一巴掌:没合同,没发票,不给就停药,而且是用药大省里最知名的医院。药企立马就炸锅了:“这日子还怎么过!刚以为卫计委反对医院二次议价后压力能小些,没想到保证金的新玩法又开始催命。”
这家医院是兵家必争之地,药企担心的不是出得起8%吗,而是如果政府不反对,其他医院会不会效仿?外企更担心这样操作是否合规,怎么用英文向总部解释:“不交就被停药,交了又无法入账。”如果医院未来以种种名义扣钱,药企还得按销售人员有不合规行为上报总部。唉,一地鸡毛!
药企还在议论举棋不定的时候,江苏省人民医院上周末在官网发布了一则声明,为自己收取保证金的合法性作了辩解。大意是收保证金是确保药品购销合同履约,经过律师咨询合理合法,同时还能打击医药购销不正之风,探索公立医院改革之路云云。总之,意思是“我认为该收,交不交你们看着办。”
从医院义正词严的答复里,你至少能找出5条理由来“反打脸”:
1.收保证金来确保药品供应纯属托词,除了极少数紧缺和低价药品(一般它们也不会跟医院签供不了的合同),药企和配送商殷勤送货还来不及,谁会不履约?
2.医院购药从来是先送药后付款,付款拖半年一年也常见,就算是履约保证金也该是医院交,怎么反过来让供货方交呢?何况医院药品供应都是跟经销商打交道,并不是直接找药企,为啥甲乙的经济合同要丙方交保证金?
3.药品质量监管权在药品监管部门,医院可以监测举报,用8%的保证金就想做质量监管?既没用又不合适。
4.药企给医院交8%保证金是不是就能杜绝商业贿赂呢?这听上去更像是交“保护费”。因为除了规定不允许给回扣和请医生吃饭旅游外,医药代表只能在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向医院指定人员推广。就凭这条,所有保证金都会是有去无回。
5.至于保证金跟探索公立医院改革、加强药事管理、强化药企社会责任的关系那是没话找话。
不过有一句话医院说对了,“这一切都是顺应医改大势。”估计收取保证金真正的动机出自江苏省刚推行的医院药品零加成政策,就是名义上医院卖药进价多少就卖多少,而过去医院卖药巨大利益则“80%靠提高医疗收费,10%靠财政拨款,10%靠医院精细化管理”补偿,8%的保证金也许就是医院精细化管理的一部分。
骂归骂,纯从经济角度看,医院做法并无不妥,收保证金、进场费、上架费、促销费是中国商超、药店等渠道商一贯传统,大淘宝当年喊着绝不收费,到现在还不是以各种名义的收费让千万卖家为它打工。
甭管名字叫啥,这类东西的本质都是商业交易中强势一方的垄断溢价。如果你想借助别人渠道的客流、用户流来卖货,你就得付钱,越大的平台你要付的买路费自然越多。以前医院名正言顺地通过药品加成和返利来赚钱,现在这块“肥肉”生生被切走,等于送给了医保。可是医院还要维持和发展,自然要从药企那里额外找补回来。至于理由嘛,你懂的。
中国医疗体制的一大现象就是公立医院尤其知名三甲医院独大,患者数、床位数、药品消费额都让药企不得有失,甚至药品本身好坏都不是销量的关键,关键是能不能进大医院并且使用不受限制。中国药品同质化太严重,真正临床不可缺少的独家产品太少了。医院也很清楚自己对药企的渠道溢价,对敢于不从的药企自然停药或者控量没商量,也不担心会因此影响临床治疗。在这个意义上,医院要8%也许合理,所以很多知名药企痛快地就把保证金给交了。
大家都羡慕大医院的强势地位,但医院是有苦衷的:所谓“大幅提高医疗服务收费”,考虑到老百姓接受力并不容易;地方财政日益吃紧,只能出个小头;公立医院体制并不灵活,精细化管理难以推行,更难以省出10%。
你只看见大医院熙熙攘攘,但是分级诊疗实行以来,大医院的患者也是稳中有降,医保控费手段还日益翻新。再说医保老病人配药再多也不能带来多少收入,最知名的医生现在都盘算着多点执业,最优质的患者还不断被各种高端医院和海外就医吸引。
根据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测算,2017年公立医院因药品零差价销售要损失1176亿元净利润,谁会真心放弃唾手可得的药品收入呢?未来医药电商放开后,医院处方外流同样不会顺利。
今天刚听说江苏省人民医院对某些外企的保证金实行了变通,因而双方皆大欢喜。可是笔者认为,医院以各种名义继续从药品中获利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这是系统根源问题。这个问题只有等公立医院的渠道溢价消失,即医疗机构真正多元化,公立医院不再独大,公立医院真正靠医疗服务就能维持,药店和网络成为药品销售主战场才会彻底消失。
在这之前,药企能做的就是再准备8%~10%的让利空间给医院,同时把产品品质和品牌做好一点,争取多一点的谈判能力,保证金这东西是保证会换件马甲再出现的!
信息来源: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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