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保证医改顺利推行
日期:2016/1/14
皮下、肌肉注射0.5元,皮试0.5元,静脉注射1元,住院一级护理每天仅9元,医生出诊费几元,CT检查费几百元……医疗服务价格过低,医护人员劳动价值得不到体现。
统计显示,2014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220元,人均卫生总费用2586.5元,实现连续多年上涨,并跑赢GDP。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医疗费用都在上涨,检查费、药费节节攀升,而挂号、手术、护理等费用多年未变,与检查费相比可谓天壤之别。
这种医疗服务费和检查费脱钩的现象,已成为医疗行业的普遍现象。医疗服务价格过低,不仅扭曲了医务人员的劳动技术价值,背离价值规律,还严重制约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价格机制改革迫在眉睫。
现有医疗服务价格未能完全体现医务人员价值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至少执行了15年以上的时间了,至今没有修订过。按照当时的标准,现在依然实行此种价格体系,医疗服务价格显然低于成本,挂号费没有包括医生诊查费用。随着多年来医疗成本不断增加,医疗服务价格没有相应调整,政府的投入也没有相应增加,导致医生价值得不到体现,基层医院因此难以发展,患者都涌向大医院,也是造成“看病难”的重要原因。
医疗服务费的低廉,使得公立医院只能靠卖药和增加不必要的检查来弥补运行开支。再加上多年来药品指导价高于市场竞争价,最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即以药养医机制。
2015年初,国务院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出,要求国家发改委在12月底前,完成制定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性文件。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表示,“当前医疗服务价格远没有理顺。受医疗机构诊疗用药行为和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影响,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未能完全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发布《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8号文),其中指出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随后,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特殊药品及血液由中央定价,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中央定价目录》,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将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规定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卫计委将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为公民临床用血规定血站供应价格。
“国家发改委尤其重视指导地方配合公立医院改革,希望通过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收付费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促进医疗机构新型补偿机制的建立。”许昆林表示,国家发改委将围绕医改目标,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价格形成的机制。对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强的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国家发改委将及时放开价格来促进竞争,以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需要兼顾医保
从国际经验来看,一所医院的收入应该70%来自于医疗服务收费,30%来自于检查、药品等收费项目。而中国情况正好相反,药品收入间接弥补了服务收入的不足,结构不合理,医务人员积极性不足。
要真正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必须“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缩小医疗服务成本和支出的差距”。可以采取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办法,想方设法平衡医疗服务收入和药品加成收入的关系,形成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理顺价格体系。目前,国家已经明确要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把药品费用降下去,服务价格才能升上来。实行总量控制,做收入结构上的调整。可以由政府提供适当补助,这样对医保资金不会造成太大负担。
这一点,北京的经验值得借鉴。2012年,北京市在友谊医院和朝阳医院试点,将5元、7元、9元、14元的挂号诊疗费改为医事服务费,按医师职级确定为42元、60元、80元、100元,医保报销每人次40元。同时取消15%的药品加成,加大政府补助力度。结果医保患者每次就诊药费下降三成;病人主动流向普通门诊;专家挂号量减少,每次给患者就诊的时间提高到16分钟。医院从依靠药品到依靠技术,医事服务费中60%用于医务人员的薪酬,医务人员积极性增加。
不久前,其他一些省份如江苏、福建、浙江等,也开始试点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适当提高护理费、手术费、诊疗费等服务价格,降低检查费。从试点地区情况来看,由于改革统筹了价格、医保、财政投入等各方面工作,总体上百姓看病负担未有增加,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信息来源:中国药品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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