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带量采购,不是不可能
日期:2016/1/6
上海开带量采购先河,但会不会成为孤本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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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是药品采购文件中的重要内容,也被认为是文件执行中最大的难点。因为带量采购很难真正实现,采购主体也就无法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拿到最低的采购价格。
我国对药品带量采购提法最早始于2009年初,上海市闵行区公立医疗机构深化药品管理改革的建议方案要求施行药品采购“三个挂钩”,即量价挂钩、款价挂钩和货价挂钩。然而,直到2015年,上海选出3个品种作为带量采购的试点,才第一次真正实现了带量采购。
上海试点的3个品种分别是阿莫西林口服常释剂型(0.25g,450万片)、头孢呋辛酯口服常释剂型(0.25g,3000万片)、马来酸依那普利口服常释剂型(5mg,850万片),采购周期一年。公布招标品种的同时,明确采购数量,市辖区内医疗机构上一年度相关药品销售数量的60%作为招标数量的基础。
最终,3个品种均由国内制药前20强企业中标,价格平均降低了64%,严禁任何形式的二次议价行为。运行3个月来,3个品种用量稳定,依那普利850万片的招标数量已采购完,医保办正在按中标价格继续采购。
为什么上海能成全国第一家?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管晓东博士课题组在对上海的带量采购模式研究后认为,中国药品集中采购改革十余年,仅有上海市初步探索完成了三种药品的带量采购工作,这得益于上海医改各部门间的职能调整。上海市药事所负责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其隶属于上海市医保办,在市场交易中扮演了买方的角色,职能上具备科学预测某一药品使用数量的能力,经济上直接受到医保资金预算压力,主观上有寻求降低药品价格和费用的愿望。作为监督方又是医生处方行为的最有力监督者,责任上对药品质量安全最为关心。
此外,还有以下几点经验:
1、上海明确规定了剂型规格和数量,通过设定高于国家标准的内控标准选出优质国产药,不区分质量层次,让其与原研进口药竞争,创造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2、为了保证带量采购,上海专门设立药品采购专用账户,预付药品采购货款。上海药事所通过准确预测药品使用需求,明确采购数量,严格管控医生处方用药行为,在此基础上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签订购销合同,预付企业货款,支持企业有效安排生产计划,提高生产效率,换来的是优质企业优质品种降价64%,充分体现了“带量采购”的科学合理降价功能。
3、2014年12月,“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试运行,该平台目前已覆盖上海所有公立医疗机构1500多家,年采购额预计300亿左右。该系统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对药品在招标、采购、配送、使用环节的实时动态监控。以此为基础,相关职能部门既可以科学预测药品采购量,带量采购,又能有效监督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及时预警。
广东也是药品带量采购的先行者,2013年底,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等10部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药品交易相关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办法共九个文件。按照文件规定,广东省医疗机构特定日期可按月或年度采购量和采购期限,交易平台每月汇总全省报量,企业按全省量报价竞价,从而获得该期交易该品种全省医疗机构的采购量。
但和上海的做法相比,广东的做法降低了生产企业的积极性,增加交易难度,并不利于真正意义上落实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广东医保目录药品区分为四个竞价层次,同层次同通用名、剂型规格的药品同组竞价。且竞价品种交易时,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的临床需求,遴选时只能选择拟使用品种、剂型、规格和竞价层次,不能直接选择生产企业。也就是说,交易平台定期汇总公布医疗机构的采购量,但是同一通用名药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不同量,可能会有不同的生产企业竞标,且中标数量不同。
信息来源: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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