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办明确反对“二次议价”,部委间博弈加剧
日期:2013/11/28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1月26日讯,周一晚间,卫计委下发国务院医改办对全国基层医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结果,并对个别地区存在的“二次议价”给予点名批评。与此前发改委支持的态度大相径庭。
所谓二次议价,是指医疗机构在实际采购时,在省级招标确定的价格基础上,与供应商进行“二次谈价”,并通过“二次谈价”来压低实际采购价格。
“二次议价”在许多地区屡见不鲜。辽宁、成都两省市本月先后明确放开“二次议价”。此前,还有一直存争议的上海“闵行模式”及苏州“常熟模式”,都被业界视为“二次议价”。面对“二次议价”扩大化的现象,卫计委此次督查工作通知中明确给予“扑杀”,并指出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监管职能”。
而对于“二次议价”,各监管部门之间的争议一直存在。招标工作一直由卫计委主管负责,而“二次议价”的存在则有“架空”招标嫌疑。为避免招标成为一纸空文,卫计委一直明确反对“二次议价”。然而,发改委主要负责定价,多次调整最高零售价并没有改变药价“虚高”的现状,为改变这一现状,在“药品支付指导价格”管理思路的大背景下,发改委对“二次议价”有所寄望,从而改变高价药“居高临下”的态势。
发稿:陶涛/陆晋源/何巨骉 审校:康义瑶/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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