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流通改革方案夭折
日期:2013/11/26
消息人士近日向《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透露,拟定出台的《关于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因部门意见不一致而夭折,今后一段时间内可能不再出台相关领域改革措施。
为了解详情,记者近日致函卫计委核实这一情况。卫计委新闻司相关人员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不太清楚该《意见》的情况,《意见》属药品流通领域范畴,由商务部主导工作。而商务部相关人员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没有回答《意见》的进展情况。
记者了解到,拟定出台的《意见》力图解决当前医药流通业出现的问题。
“《意见》夭折的原因是相关部门对改革药品招投标制度存在重大分歧。主管部门推崇‘唯低价是取’的安徽药品招标模式,而争议最多的‘唯质量第一’思路被抛在一边。”消息人士介绍说,《意见》中提出了很多对药品招投标环节的改革措施,但最后都被相关部门一一否定了。
“如果不解决药品招投标上存在的问题,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只是空谈,无法根除回扣等医药商业贿赂问题。这是医疗体制改革的难点,但是太遗憾了,征求意见稿已达成,却没能走到最后。”上述人士指出。
据悉,医药流通业包括大流通和小流通。小流通指医药流通企业内部的散、小、多、乱等问题;大流通指药品招投标、药品配送、医院内部药品流通程序。
而备受诟病的大流通环境—药品招投标制度、医院内部药品流通程序在近几年并没有太大改变。实施多年的药品招投标制度,一直被医药界人士贴上“劳民伤财”的标签。
“30多个省,每一个省都要安排人员去参加药品招投标会议,而每个省要求提交的招投标文件都不一样。”上述消息人士称“每个省招标办都希望中标价在全国各省排最低,完成自己政绩,而不考虑如何保证药品的质量、给予药企合理的利润空间。”
卫计委副主任孙志刚近日指出,卫计委未来着力在10个方面取得新进展,其中提到“要在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上取得新进展;通过多环节联动改革,建立经营规范、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药品流通新秩序”。
“不改变大流通环境—药品招投标制度、药品在医院流通程序,建立药品流通新秩序是空谈。”该消息人士向记者称,《意见》被否决后,今后一段时间内可能不再启动相关领域的改革了,“唯低价是取的药品招标模式还将延续。”(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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