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省201502-05轮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医保竞价交易中,部分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存在未按规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省药品交易中心网站公示、省药品交易制度改革专责工作小组研究,现依据《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三条第三项和《关于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对违规机构做出如下处理:广州市戒毒管理局医院、广州市萝岗区联和街暹岗社区卫生服务站两家医疗机构列入“广东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请各有关地市级卫生计生局(委)按干部管理权限(或会同任免机关)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纠正,追究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于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对医疗机构不签订药品购销合同诫勉谈话登记表》报告我委。
惠来县益寿药业有限公司、湛江市弘源药业有限公司两家配送企业列入“广东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并取消该企业两年内在我省的药品交易配送资格。
据医药观察家网了解,截止至今日(12月18日),广东省卫计委共发布六批“黑名单”,将209家医疗机构、11家生产企业、19家配送企业列入“广东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
其中:
第一批,“拉黑”132家医疗机构、6家生产企业、9家配送企业;
第二批,“拉黑”43家医疗机构、2家生产企业、10家配送企业;
第三批,“拉黑”14家医疗机构;
第四批,“拉黑”11家医疗机构;
第五批,“拉黑”7家医疗机构,1家生产企业;
第六批,“拉黑”2家医疗机构,2家配送企业。
据悉,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机构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的管理办法》是由广东省药监局、卫计委、物价局于2014年2月12日联合发布的,并于2014年3月20日起施行。此办法附带了3个配套文件:关于医疗机构药品交易议价的管理细则、关于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的管理办法、关于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申(投)诉的处理办法。
《管理办法》中明确被列入广东省药品非诚信交易名单的交易品种,两年后由交易机构主动告知,可重新报名参与挂牌交易。
信息来源:医药观察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