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家流通药企被责令限期整改!
日期:2015/12/17
今日,安徽省药监局药化流通监管处通告《2015年11月药品流通监督检查信息》。
其中,安徽省药监局对10家药企开展检查,有4家药企被责令限期整改。
此外,此次通告还涉及到安徽省18市的检查情况,其中:实施行政处罚5家,不合格1家,限期整改207家。
实施行政处罚的5家企业具体为:安庆2家:太湖县春天大药房有限公司弥陀店、太湖县瑞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牛镇店;亳州1家:涡阳县涡北朱楼大药房;合肥1家:肥西县医药公司高刘镇振兴大药房;淮北1家:淮北市相山区康博大药房(被立案处罚)。
不合格1家:宿州和济大药房有限公司时村分店,被立案查处。
信息来源:当代医药市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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