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部分省份的非基药采购政策,可以发现剂型分组充分、质量分层较多、中标企业数量多的共性原则,这些原则也保证大部分竞争不是异常激烈的品种能够通过充分的分组,较好地维护中标价格。
采购分组充分
在剂型分组充分方面,各省非基药采购政策中,剂型分组一般都能达到30 组以上,如片剂将普通片、分散片分开,注射剂将注射液和冻干粉针分开等,这样的剂型分组一方面考虑了不同剂型产品的药学性质差异的特点,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不同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充分利用剂型分组原则,降低竞争压力,这一原则在口服制剂中体现得最为明显,如大部分省份都将分散片和缓控释剂型作为单一分组,拥有此类独家剂型的企业受招标降价的冲击也相对较小。
在质量分层方面,与基药招标不分质量层次明显不同的是,主要省份的质量层次划分都达到4 层,其中可以提升质量层次的要素有原研、专利药、国家奖项、一类新药、单独定价/优质优价、排名靠前的大中型企业、首仿、海外认证药品等几类(见图1)。
在剂型分组充分的基数上,再通过质量分层,也有利于进一步减轻竞争压力,对能够获得较高质量层次的如单独定价、海外认证药品相对有利。
投标限价温和
在报价限制方面,各省政策均比较温和,大部分省份初始报价在上一轮中标价基础上略有降低,且不高于周边参考省份平均中标价(见图2)即可,因而企业初始报价压力都不大。
在非基药的中标环节,大部分省份都采用竞价或综合评审的方式确定中标企业,对于同品规同质量层次生产企业数量超过3 家的,多数省份均采用1-2 轮的竞价确定拟中标企业,最后以专家评议的方式确定中标企业,而且每层次中标企业数量均较多,以保证大多数企业的中标;对于同质量层次生产企业数量为1-2 家的(少数省份包括3 家)(见图3),各省主要采用议价方式确定最终中标价格,由于议价品种生产企业数量少,因而降价压力也不大。
总体来说,非基药采购在质量分层、剂型分组较充分的政策规则下,若企业拥有的品种剂型独家、质量层次划分较高,就能避开普通GMP 层次的激烈竞争,进入议价程序的概率较大,这些优势品种的价格也能较好维护。
2013各地非基药招标政策差异大
相比于基药招标一边倒的“双信封”模式,各地在非基药招标政策上差异较大,招标进程差距更大。湖北、宁夏、新疆、安徽、甘肃等省已经启动了新一轮的非基药招标;广东出台了非基药招标的征求意见稿,山东是继安徽之后第二个做县级公立医院招标的省份;天津、黑龙江、辽宁、河南、广西、贵州、云南等省份也可能在一两年内陆续展开非基药招标。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非基药招标对于价格的权重大多不如基药高,同一厂家的同样产品,在非基药招标与基药招标时的价格不完全一致。一般来说,非基药的中标价要高于基药的中标价,例如北京华素制药生产的某药品以“首仿”名义参加非基药招标,中标价为52.49元,是基药中标价的6倍多。类似情况并不少见。
不过,在新一轮的招标中,非基药可能也会更加关注价格因素,“双信封”制也可能被多数省份采用。例如,江西省就传出,在未来的非基药招标中,将原有的三个质量层次改为五个质量层次,同时对独家品种采用全国最低中标价,另外还要对独家品种严格执行差比价规则,这将给独家品种的价格带来严重打击。
有专家推测,如果在接下来的基药和非基药招标中,继续出现大幅降价,部分外企产品和独家产品可能会退出医药药物的招标,中标企业压力也会很大,或会再次曝出药品质量事件,相关部门可能会在2014年下半年或者2015年开始考虑修正政策。
接下来的药品招标,多数普药品种会继续降价,只是幅度问题,市场或会因各地招标政策的严厉程度高于预期或低于预期,而出现大幅波动。(原载《医药观察家报》)
信息来源:医药国际商务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