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从此开启有“身份”的人生!👏
日期:2015/11/19
今年4月22日,我们推送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修订版)》已经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的报道,在征求意见稿里,增加了“医药代表”职业,职业代码为“2-06-07-07”,分类在大类“专业技术人员”之下,类别归属为:专业技术人员→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商务专业人员→医药代表。
见4月份相关报道: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正式出版,一个月来,陆续有一些朋友买到本书并分享给小编,可见诸位药代朋友对此事的重视和喜悦!
图为网友分享的买到的2015版《分类大典》:
今日小编在朋友圈推送了辉瑞中国更新的关于此事的报道,引起了大家的转发和热议,前文提到,在今年两会上,辉瑞制药中国企业事务部总监、全国政协委员冯丹龙提交了将“医药代表”纳入新职业的提案。呼吁有关部门尽快批准“医药代表”作为一个新职业,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明确“医药代表”的职业定义、职业标准、行为规范、权益保护等,将其纳入正规化职业化管理,以进一步规范医药市场行为,最终使广大患者获益。
最后引用辉瑞中国的今日消息作为结尾,成为正式职业只是第一步,大家继续努力,共同维护好我们的职业声誉,让更多的社会大众了解这个职业。
这是应该受人尊重的职业
可有时候却不得不面对
“禁止入内”的人生
直到最近
一本沉甸甸的小红书的出版
☟
2015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在第114页
医药代表
四个字赫然在目
他们,终于有了名份!
信息来源:医药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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