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双信封“搅局”药品招标
日期:2015/11/6
中国药品招标政策的制订,素来百花齐放,但是,核心目标从来都是降价降价降价,毕竟,控制医疗费用的行为从来没有长效的万能药膏。
尽管各地关于招标的争议声不断,但最终,大家都能各归各位,在利益的稳定和政策的灵活之中找到平衡。
唯一在中国引起巨大争议的招标方式就是“安徽模式”,而安徽模式招标最重要的工具就是那个不知道从何而来的“双信封”制度。
而双信封本身甚至超越了安徽模式,在如今的药品招标中也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双信封这一政策工具,本身其实是舶来品,印度德里为了采购到优质优价,供应有保障的药物,实施“两个信封招标”(two envelope selective tender system, TESTS)。TESTS是指技术标和价格标分别装在两个信封,只有达到专门采购委员会制定的9个标准后价格标才被公开。
与我国发明的招标工具相比,“双信封”具有积极意义,而由原卫生部主导的基本药物招标成为了双信封的试验田。
双信封源自于2009年1月17日,卫生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即俗称的“7号文”,将招标目标定为“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新规定要求合理划分药品类别,加大质量权重,并考虑临床疗效、质量标准、科技水平等因素,对药品的质量、价格、服务和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土洋结合带来了不同的变化,使得商务投标变成了企业竞相压价,技术标形同虚设,药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而双信封在全国推行之后,这种现象迅速成为普遍现象。
很多省市都关注药品质量类型、销售规模、药品效期等准入要素,但是,这些要素几乎是所有国家审批药品都需具备的资质。
而对于药品至关重要的临床疗效,在评价竞标的赋分中其权重地位却并没有得以体现,且诸多指标通过专家赋分,主观因素较大。
最终,无论是哪个省市,都和安徽一样,使得双信封中技术标过于简单,质量评标的关键要素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导致投标重心转向商务标的比拼,评标的核心依然是价格。
以政治的风向来论,当时全国学安徽模式,使得当时的双信封失去了作用,变成了各省市追逐低价的竞赛场。尤其是,安徽模式下的单一货源承诺,使得质量风险日益高企。
若当时以省为单位实行单一货源承诺,对供应商是很大的挑战。在我国,同种药品、同种规格由多家制药企业生产是医药行业的现状。
实施单一货源承诺的企业,未必能保障供应,很容易造成常用药品的缺位,而在安徽,方方面面的调查显示,单一货源承诺使得药品短缺成为常态。而单一货源承诺直接加剧了双信封中价格标的竞争。
例如,著名医改专家刘国恩在研究双信封时曾经举了一个例子,如果一些企业都通过了商务标,但在价格环节,一家企业胜出了,它的价格最便宜,那没中标的企业如果想当雷锋,愿意跟中标企业卖一样的价格,我们应不应该允许,我认为应该允许,这样才能使双信封有存在的意义。
这个逻辑可以简化为,通过商务标考验的企业,如果只有一家中标,那么大家必须拼命报低价还未必能中;而如果多家中标,那么除了最低价的一家之外,第二低价,以及第三低价都可以中标,竞争的激烈程度大大降低。
在安徽模式最盛行的时候,业内流行着价格虚低的说法,即超低价格中标使得企业或按标准生产,很难收回成本;或放弃市场,彻底不生产。同时,也难以避免缺乏社会责任的制药企业,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低限投料等。
而以四川某企业为代表的“苹果皮”事件,更加凸显了在单一货源承诺下,为了中标,企业必然铤而走险,以至于出现用苹果皮替代的现象,从而可以生产出廉价又合格的假药。
因此,安徽模式很快被各种各样的改变所扭曲,例如,单一货源承诺,很多省市虽然明说要单一货源,暗里已经开始“放水”。
随着2014年,安徽省公开放弃单一货源的要求,使得双信封的竞争大大降低,从而其他省市纷纷转向,价格虚低的争议也消退了。
2015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的突出特点就是分类招标。
很多价格竞争激烈的药品,常常出现短缺,这已经成为近些年的常态,这类药物将单独进行定点采购或者官网直接采购,不再参与价格竞争。
而价格偏高的特药,则要走新的谈判机制进行采购。公立医院招标的方式出现了大幅度的变化,而曾经风光的双信封也没有消失。
新的药品招标采购依然会坚持双信封招标制度。由生产企业直接投标,按照商务标书报价,由低到高选择中标企业和候选中标企业,根据仿制药及质量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科学设定竞价分组,促进有效竞争。
可见,低价竞争格局在短期内依然不会有改变。虽然安徽模式已经倒下,但是,给双信封辩护的声音依然不止,就在11月下旬,新一轮药品招标又要开始了,而双信封是否能够实现优质低价,即将再次接受考验。
信息来源:医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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