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原文:
2015年辽宁省关于九州通金合(大连)药业有限公司、大连力辰药业有限公司新药分公司企业合并及配送关系变更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经相关部门批准,大连力辰药业有限公司新药分公司与九州通金合(大连)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企业合并,大连力辰药业有限公司新药分公司被九州通金合(大连)药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合并后,大连力辰药业有限公司新药分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所有经济业务都转移到九州通金合(大连)药业有限公司名下。
大连力辰药业有限公司新药分公司与九州通金合(大连)药业有限公司均为我省2009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配送企业。经企业申请,并经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在平台注销大连力辰药业有限公司新药分公司用户名,采购平台上原大连力辰药业有限公司新药分公司建立的配送关系由九州通金合(大连)药业有限公司继承,平台从即日起同步调整。
望周知。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22日
信息来源:联众医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