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第27届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智库资料抢鲜看!(一)
日期:2015/10/23
第27届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即将于10月27-29日在江苏省泰州市举行,是不是迫不及待想听到现场的重磅报告?别急!我们已经准备了特别福利,从第27届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专题资料辑中摘录12篇深度报告,在《医药经济报》微信平台独家发布。从政策趋势预判到市场格局分析,“纯干货”喂饱你!
本期发布的信息会智库资料为以下八篇:
①公共安全体系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定位
②2016年我国药品集中采购趋势预判及政策建议
③医药流通企业现状与发展思考
④药品关联审评对药用辅料行业的影响
⑤“后立普妥时代”的调血脂药物市场
⑥2015年上半年药品零售市场分析
⑦中国医药电商的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
⑧上海市样本医院抗高血压药物应用现状和趋势
公共安全体系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定位
十八大以来,我国政府对安全问题的关注日益强烈,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问题逐渐成为决策层面考虑的中心问题之一。与此同时,政府对安全内涵的理解亦有深刻调整。在国土安全、社会秩序安全等传统安全问题仍然受到稳定关注的同时,一些非传统安全问题被纳入整体安全体系予以系统考虑。其中,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被纳入公共安全体系予以部署,意义重大。
直到本世纪初,政府仅将食品、药品问题与其他产品问题一样,视为普通市场秩序问题,并未上升到公共安全层面。2012年,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强化公共安全体系的要求,但该报告尚未明确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共安全体系。此后,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再次强调“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共安全体系的范畴。而且,食品药品安全被置于公共安全体系的首位予以表述。
2015年5月29日,政治局就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进行集体学习,五名报告人中,有两名来自于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包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域)。同时,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持产管并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提供安全保障始终是人民需要政府最重要理由。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被纳入公共安全体系,意味着对这一问题的处理应当处于整个政府议程的核心环节。
同时,食品药品安全是作为非传统安全因素新近纳入公共安全体系的,在新近有关公共安全的政策文件中,又是作为首要问题予以表述的,这种位序说明了其在整个公共安全体系中具有独特的地位。
食品药品安全属于公共安全体系中的“民生安全”的核心
政府职能需要因时代需求而变迁,关于公共安全的内涵也需要回应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独特问题而变化。早期的安全观因对社会整体秩序的关注多于对个体权利的关注,在近年不断遭受质疑,因为它忽略了社会秩序的终极目标——“对个体的保护”。在此背景下,强调“人的安全”的新安全观念迅速兴起,并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获得广泛认可。
“人的安全”的概念虽然未被我国政府直接使用,但是其理念却深刻地影响了政策制定,突出表现便是近年来我国政府对民生的强调。在这一思路下,我国政府先后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纳入公共安全体系。
然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对人的保护范围亦有限,公共安全体系对民生安全的回应仍然不彻底。食品药品安全被纳入公共安全体系,弥补了这一缺陷,从而使得整个公共安全体系不仅关注极端事件,而且关注日常的民生;不仅关注极端生命威胁,而且关注潜在的健康风险,从而构成了公共安全体系中民生安全的核心部分。
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同,不同社会所面临的影响公共安全的主要问题也会有差异。食品药品安全被列为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部分,并被《决定》放在公共安全体系的首要位置予以表述,说明这一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公共安全的重要短板,亟待加强。
一方面,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长期滞后。改革开放造就了我国的经济奇迹,但也客观上导致对食品药品等领域监管能力建设长期不足,赤字巨大。此外,近年来,食品药品领域的监管体制不断调整,一直未能稳定,客观上也影响了监管能力建设。
另一方面,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主观需求迅速提升。与对社会治安等公共安全领域,政府历来高度敏感,主动调控不同,食品药品安全被纳入公共安全体系,在某种程度上是公共舆论倒逼的结果。
监管能力建设长期滞后与公众需求迅速增加,使得近年来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的脆弱性日渐暴露,也使得过去一段时间政府在食品药品监管上承受了极大的压力。
将食品药品安全列为公共安全体系的首位,还反应了这一领域的复杂性。与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不同,食品药品领域虽然很少产生大量生命损失或巨大财产毁灭的突发事件,但是,这一领域的隐患会长期、持续地从生理-心理-社会三个层面产生巨大影响,产生大量难以治理的复合型的问题。
首先,从生理角度而言,食品药品产业链条长,影响健康的风险点众多。
其次,从心理角度而言,个体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心理反应存在大量不确定甚至非理性的因素,容易引发衍生事件。
第三,从社会角度而言,食品药品的特性决定了这一问题很容易被放大,衍生大量社会事件。
上述生理、心理、社会三个层面,每个层面具有大量复杂问题需要予以处理,同时,三个层面亦会相互作用,产生大量复合型的问题,加大了治理的难度。
从市场秩序到公共安全定位的变化,绝非简单的修辞调整,而意味着需要用新的视角来审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公共安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条件,食品药品安全被纳入公共安全体系,意味着这一领域的问题已经构成对公共领域的“存在性威胁”。与此同时,将食品药品安全列入公共安全,也意味着这一领域的“公共产品”属性得以强调。
实际上,与其他政府职能领域不同,在公共安全领域,政府对信息的需求大大增加,因为潜在的风险总是比已经发生的危害大得多,这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资源扩大其监测的范围。特别是在食品药品这一产业链条长,风险环节多的领域,要实现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安全,不能停留于口号,而要踏踏实实地建设各项监管的基础设施。
将食品药品纳入公共安全体系,意味着对公共安全支出的结构需要系统调整,确保公共安全体系内各个部分能够得到均衡配置、薄弱环节能够尽快得到修正。
此外,还需要通过改革投入方式,提高这一领域公共产品的产出效率。长期以来,政府对监管领域的投入还是通过传统方式,政府购买服务,公私合作等新型方式运用不足。
从市场秩序监管到公共安全维护,意味着食品药品监管不再是一个单纯的行业监管的问题,而是各级政府整体上的核心职责。公共安全的维护是非常复杂的系统工作,监管主责部门所分配的和所能汲取的资源,包括人力、财力、技术支撑、法定职权等都是有限的。很多时候它们需要依赖、运用其他部门的资源才能有效完成监管任务达成。
同时,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虽然需要强化监管,但却远非仅仅监管就能解决。产业结构的调整、技术支撑的进步等等均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水平。相反,监管的完善本身也有利于促进其他事业的进步。
实际上,公共安全“体系”的提出,就表明公共安全的维护需要贯彻总体安全观,通过体系化的建设努力达到整个各个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安全互保”。因此,各级政府需要将其视为整体事业的重要部分之一,协调各个部门的力量,系统推进。
然而,我国部门之间合作没有形成制度化的机制,一些政府部门在面对其他部门的合作需求时,由于合作费时费力,而不合作没有制约机制,因而往往选择不合作,降低了监管的效率。食品药品安全上升为公共安全当务之急的要求便是在食品药品领域建立推进部门合作的有效机制,以增强政府内部资源动员、整合的能力。在食品药品领域,食品安全委员会等协调机构已经建立,但成立时间较晚,尚需在工作机制建设等方面大力推进,以切实的发挥作用。
其他公共安全领域属于应急管理的范畴,精细化要求不高。与此不同,食品药品监管属于比应急管理更为前端的风险管理的范畴,它需兼顾长期与近期、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综合衡量技术可行性和公众心理期待、考虑大量系统性因素。这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对管理的精细化程度要求更高。
由于体制的特点,我国行政管理体系组织动员能力强。但是,由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尚处于推进阶段,精细化管理的能力缺失明显。将食品药品纳入公共安全体系,意味着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在这一领域推进制度的精细化建设。
首先,因应食品药品产业链条长,风险隐患点多的特点,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细化分工,形成责任明确、制度规范、操作标准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
其次,针对食品药品安全所特有的生理-心理-社会多重影响的复杂性,建立规范的决策体系。未来需要建构能够促进专家与民众、技术判断与价值选择有效对话的制度,一方面建构开放透明的决策程序确保各利益攸关方就不确定问题充分沟通、商谈;另一方面,确保通过法定程序得出的监管结论不轻易变动,形成稳定的预期。
信息来源: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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