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下午,一条重磅消息在各门户网站、央视新闻联播陆续发布: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发布《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决定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的项目中,“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赫然在列。也就是说,原则上,今年年底之前,此项审批将在全国消失。
现在看来,医保定点药店资格审批的取消早有预兆。取消审批的呼声在民间已呐喊了五六年之久。去年9月16日,江苏省镇江市政府就已宣布取消医保定点资格的行 政审批,原因是“卫生、食药监部门对其经营监管一直很严格,人为的对医保定点作出限制,不仅不利于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还给群众带来了不便”。今年年初,中 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透露,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推进药店医保制度改革,未来有可能取消医保定点药店的审核。
而国务院正式发文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等项目,是因为取消后利于促进稳增长,激发市场投资的潜力和活力。
但大家都很清醒地意识到,行政审批的取消并不意味着对医保刷卡监管的放松。不过当“医保定点”不复存在,也意味着充分竞争时代的到来,幸福来得还真有点突然……
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5〕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各 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关于设定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对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 设定的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原则上2015年底前全部取消。要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 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国务院取消的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
信息来源:医药观察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