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又出名了,这个科研专项你要申报吗?
日期:2015/10/10
浙江省新设中药配方颗粒科研专项。亲,你要不要来试试申报?据了解,本专项重点研究中药配方颗粒有效性和安全性等,项目所需资金由申报单位自筹,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列入专项的项目每2年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新增专项项目可随省中医药科技计划每年申报。1.我省持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且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的药品生产企业;2.完成250种以上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工艺规程、质量研究和质量标准;3.临床科研试用的中药配方颗粒应在符合GMP条件下生产;4.具备相适应的研发条件和经费投入能力,能为项目研究提供保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60周岁(年龄计算至2015年8月底),有较强的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并具有前期研究工作基础。
项目申请人填写《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科研专项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相应的项目佐证材料。项目经申请单位所在地的市卫生计生、经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市卫生计生部门统一报送至省中医药管理局。申报项目经汇总后,在省卫生计生委、省经信委、省中医药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申报项目公示完毕后,省卫生计生委、省经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将按照相关程序联合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一)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申报,与专项要求不符或资料不全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二)本次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申报项目需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8份、装订成册的佐证材料1份和申请书电子版。纸质材料请寄送至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中医药管理局,电子版发送至zjtcmhz@126.com。
信息来源:健康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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