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的是,《湖北省2016年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稿)出台后,只悄悄发给湖北省医药行业协会征求意见,而不是公开向作为采购主体的医院和作为投标主体的药企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到10月10号截止,也是够紧张的啊。
以需求为导向,按照采购主体的需求制定采购目录。对采购目录内的药品开展集中采购,不采购未纳入采购目录的药品。而采购目录的制定,主要是医院按不低于上年度80%采购量(一品三剂型两规格原则)汇总产生,对于上采购期内新上市产品,根据疾病防治需要,经过药品经继续和循证医学评价后纳入挂网采购目录。
因此,以前上市品种由于各种原因未能纳入湖北采购范围的药品,这次想进入湖北省新的采购目录,希望较渺茫。这将催生一个怪圈,越是以前没能参加招标的药品,越是没机会进入采购目录。
但是这个采购方案有明显的地方保护色彩,湖北省企业可以稍稍放心了。至少采购方案给湖北企业开了绿灯,生产企业注册地为湖北,参加招标采购但未中标的药品,可纳入直接采购目录。甚至即便湖北省企业没有中标,依然可以参考同竞价组中标企业的平均中标价,纳入中标目录由医疗机构谈判采购。
2016年湖北采购方案征求意见稿将药品采购分为五类:公开招标彩果、谈判采购、医院直接采购、定点生产、按国家现行采购方式采购。其中湖北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中标目录(2014年版)纳入中标挂网目录继续执行。
湖北和湖南真是孪生兄弟,相互参考招标原则。自湖南首创性搞了双限价原则,这次湖北也想效仿。投标产品将会面临两个限价,一个是自己企业产品限价,参考最低五省均价/次低价和湖北中标价的较低值,一个是同竞价组所有企业产品限价的平均值。上次在湖南就有不少企业忽略这个双限价原则,被双限价掀翻马下。这次也是需要注意哦。
投标人少于5个的不区分竞价组,大于5个的才区分为第一、第二竞价组。质量标准起草单位、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纳入第一竞价组,也是颇具亮点。
合并竞价组:第一竞价组只有1个投标人,而第二竞价组投标人5个以上时,将第二竞价组经济技术标前2名的投标人合并纳入第一竞价组。这种竞价组调整和合并也是首创性做法,很具亮点。
对于过期专利药品双信封招标中未中标的,若同竞价组无“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中标,则取限价的95扣作为拟挂网价,企业确认后即可中标。这一绿灯很让人意外,既然已经双信封评审完了,那还开个后门让过期专利药通过其他游戏规则中标,招标的严肃性在哪儿?其他仿制药就低人一等?
采购方案对医院使用品规数量做出了限制。500-800床的医院,西药不超过1000个,中成药品规不超过200个,800床位以上的医院,西药不超过1200个,中成药品规不超过300个。
信息来源:联众医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