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简报第189期:浙江省破冰前行 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日期:2012/5/7
按:浙江省立足省情,确立了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为核心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思路,在全省29个县(市、区)启动了改革试点工作。截至2011年底,该省乐清、桐乡、绍兴、嵊泗、遂昌、龙游等6个县(市)已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富阳等23个县(市)将在2012年6月前全面启动试点。浙江省推进改革的做法和经验提示我们:实行“药品零差率”,不能用“一指禅”,必须打“组合拳”;不能仅靠一个部门、从一个方面进行改革,必须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落实财政投入、改革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同步跟进,方可顺利推进。
浙江省破冰前行
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2011年,浙江省确定了以推进“四项改革”、建立“四大机制”、促进“四个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思路。“四项改革”即改革药品加成政策、改革医疗服务收费政策、改革医疗保险结算和支付政策、改革财政投入政策。“四大机制”即建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医院内部管理新机制、上下联动协作新机制和人事管理激励新机制。“四个提升”即提升服务能力、管理水平、群众满意度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乐清、桐乡、绍兴、遂昌等6个县(市)结合实际,启动了实质性的改革试点工作。其中,绍兴县在制定县级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同时出台了医药价格调整、医疗保险改革、财政投入政策以及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等配套文件。桐乡市制定了新农合实施意见和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遂昌县和龙游县制定了专门的医药价格调整方案。
以遂昌县为例,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情况良好,初步达到了预期目的。一是人民群众看病负担有所减轻。2011年12月门诊均次费用147.85元,较2010年同期的153.65元下降了3.8%;出院均次费用7026.71元,较2010年同期的8974.95元下降了21.71%。门诊和住院人次分别增长了19.67%和28.76%。二是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动价值得到一定程度体现。伴随药品价格的下降和药品总收入的减少,门诊及住院医疗服务收入分别增加了44.48%和12.35%,不仅优化了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了医疗收入的“含金量”,更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动价值的回归。三是医院收入结构得到优化。所有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切断了医院药品加成收入来源,增加了医疗服务收入,“以药养医”机制得以彻底改变。与2010年同期相比,门诊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由64.5%下降到55.46%;住院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由51.21%下降到38.64%。与此同时,试点地区县级医院的总收入中服务性收费能够补足药品的差价,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基本可行。四是改革推进工作平稳有序。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患者反应总体比较平静,未接到对调整服务价格方面的投诉;门诊及住院人次的增加也从侧面反映了改革所采取的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未影响群众就医积极性,经宣传和政策解释,人民群众及医务人员对改革表示理解和接受。
通过浙江省的实践可以看出,稳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必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政府高度重视,是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的政治保障。浙江省将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了政府牵头、卫生抓总、部门协同的改革推进机制,为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
必须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医务人员是改革的主力军。医务人员积极参与,是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的人力保障。改革必须充分维护其尊严,调动其积极性。
必须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是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的基本保证,是关键环节。浙江省之所以能够顺利推进“药品零差率”,关键是进行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提高了手术、治疗、护理、诊查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服务价格,真正改变了医院“以药养医”的畸形发展道路。
必须有效发挥医保杠杆作用。随着医保不断扩面提标,医保资金支出必将成为医疗机构的主要收入来源。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必将极大的影响医务人员医疗行为。浙江的经验证明,实行按病种、人头付费或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是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的助推器。
必须不折不扣落实财政投入政策。落实财政投入是体现政府责任,确保公立医院公益性,控制医疗服务成本,规避医务人员趋利行为的根本保障。现有财政投入政策是保证“实行药品零差率”后公立医院健康运行的底线,必须不打折扣的落实到位。
必须坚持试点先行,由点及面,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以及各地公立医院发展的不平衡性等特点,均要求我们在公立医院改革中必须坚持试点先行的原则,不能一蹴而就,浙江的经验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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