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日期:2011/9/7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动 态
2011年第49期 (总第95期)
卫生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按: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转换运行机制和提高服务能力并重,带动和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提升,对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浙江省近日启动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确定了富阳等29个试点县(市、区),并在其中5个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先行试点,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调整收入结构和改革支付方式为切入点,所有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在综合改革进程中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浙江省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浙江省专门成立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小组,将实施药品零差率后保证县级公立医院生存和发展、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作为首要问题进行多次调研和反复测算,制订了《浙江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对乐清、桐乡、绍兴、嵊泗、遂昌5个先行先试的县(市),省卫生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物价局进行对口联系和指导。试点县(市、区)政府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职人员,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力争突破。
一、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试点县(市、区)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实际制订县域总控药品目录,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含省增补药品目录)和医保甲类药品目录,并合理确定各类药品目录的比例,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设定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药品)、医保甲类药品以及非医保目录药品的使用金额比例,严格控制药品金额在业务总收入中的占比。实行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切实降低虚高药价,严格控制非常规规格和价格畸高品种进入招标目录。
对于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导致的公立医院收入降低,浙江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补助、政策性亏损补贴和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补助等方面。政策调整造成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赤字,由财政予以保障。
舟山市嵊泗县人民医院从年初起在浙江省率先试行全部药品零差率销售。今年1-6月,该院门诊次均医药费用下降11.6%,其中次均药费下降20.9%;住院次均医药费用下降3.6%,其中次均药费下降17.6%。
二、调整价格政策,完善医疗服务收费结构
按照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参考2010年药品差价以及药品实际招标价格下降幅度,根据财力、医保保障情况,并通过医院内部适当消化后,调整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诊查费(或增设药事服务费)、床位费等。调整意见经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施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医保、卫生、财政政策调整保持一致,调整总量不超过药品差价总量,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
三、发挥医疗保险政策调节作用,引导病人合理就医
扩大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本县(市、区)医疗机构与外地医院之间的就诊报销比例差距,引导病人合理就诊。同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制度改革,实行总额控制下的多种结算方式,包括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或按人头付费等方式。切实发挥医疗保险对费用的控制和约束作用,避免财政支出的大幅上涨和资源浪费。
四、合理配置资源,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
科学制订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鼓励建立资源共享的临床检验中心、影像会诊中心、消毒物品集中供应中心、卫生物资采购中心等。加强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将单一的业务技术支援扩展到管理支援,帮助县级医院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支持指导,推进纵向合作机制建设,建立分工协作机制,促进人员、技术、管理等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
五、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的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改革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健全绩效考核制度,优先提高临床一线护士和医生工资待遇水平,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二是推广医院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县级公立医院医药费用总量、业务总收入增长幅度以及次均费用等指标,建立相关费用控制指标考核体系和公示制度。三是实施惠民便民措施。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创建活动,围绕降低就医费用、优化诊疗流程、改善就医感受等,集中推出一批易操作、见效快的服务举措。四是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远程会诊支持,探索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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