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改办督导确保11月全国统一开标
日期:2015/9/2
国务院医改办关于赴各省(区、市)督导检查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国医改办函[2015]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改革和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是今年深化医改的一项重点任务,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药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督促各省(区、市)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全面实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我办将于8—9月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请各省(区、市)对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督导检查方案(见附件)做好相关准备。
联系人: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 蔡丽萍 韩会学
电话:010-68792630 010-68792822
附件: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国务院医改办
(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代章)
2015年7月31日
信息来源:医药精英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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