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业内传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广西新一轮药品招标即将启动。
从传出的征求意见稿,我们可以看出本次广西将落实国家7号文的规定实行上下联动,量价挂钩,双信封制(经济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
其要点如下:
1.在采购计划上实行一品量规三剂型、对于药品药品采购预算严控药占比,一般不高于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支出的25%-30%。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不低于总药品使用比例的60%,采购金额不低于总药品采购金额比例的30%;其他二级及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及采购金额比例不低于30%。
2.实行招标采购、直接挂网、谈判采购、定企产以及其他方式的分类采购方式。
3.在质量层次上划分四个竞价组
第一组:药品注册分类第一类新药(监测期内),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产品(制药类质量相关);国家保密处方中成药产品、中成药所用中药材通过GAP认证的药品;原研制类药品;通过一次性评价的仿制药。
第二组:达到国际水平的仿制药品;进口药品;质量标准起草单位药品(含首次仿制国外专利药品)
第三组:《2014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中《医药工业企业主管业务收入排序》排名在前100名(含100名)企业生产的药品
第四组:其他通过GMP认证的药品。
4.限价根据2013年以来安徽、山东、江西、吉林、海南5省最新招标中标均价和广西同一品种中标的低值进行报价限价制定。
5.在双信封评审主观分占分,按照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的方式进行评审,中标数量未确定。
6.配送方面一品种每个地级市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配送企业选择最多不超过6家
7.30天回款。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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